胶东在线网4月8日讯(通讯员 胡菊) “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日前在烟台开发区全面启动。凡购买属于政策补贴范围之内的彩电、冰箱、手机等三类家电的烟台开发区农民,从2008年1月开始至5月31日试点期间,区财政局将以直补方式给予其销售价格13%的资金补贴,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到农民购买人的储蓄账户上。
据了解,家电下乡试点商品价格相对较低,彩电单价在1500元以下,冰箱(含冰柜)单价在2000元以下,手机单价在1000元以下。由于家电下乡的试点产品绝大部分是生产企业针对农村消费市场开发的新产品,因此在保证家电基本品质的同时,还增加了很多适应农村消费环境的新功能,如彩电强信号、电冰箱加装防鼠板、产品的宽电压设计、电冰箱平衡装置以及手机的农村信息功能等。
试点期间,烟台开发区农民可就近在家电中标企业的产品经营网点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和手机等三类家电产品。购买时需凭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每户每类补贴类产品的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件。对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财政部门将通过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储蓄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