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通讯员 孙飞)为切实加强枪支弹药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根据2月26“两会”安全保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总体部署,自2月27日开始,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对公安、法院、检察院、海关、金融、射击体育运动、营业性射击场、保安押运等公务用枪单位的安全大检查活动。
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确保了检查效果,及时消除了隐患。
严格审查配备范围和标准。按照《公务用枪配备办法》的规定,对辖区内所有配枪单位所配枪支的配备范围、标准进行了认真审核,对超范围、超标准的坚决予以收回或责令其按系统上交。
认真审查持枪人员资格。从政工、纪委、治安等部门统一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已办和拟办持枪证人员的资格进行了一次全面、严格的审查,并由治安部门派员指导公、检、法、金融等单位政工部门对持枪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对有问题的人员,坚决取消其持枪资格。
全面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按照《公安机关警械、武器库存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枪弹和武器库管理的补充通知》等有关规定,对所有配枪单位枪支弹药库(室)安全设施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枪支弹药保管场所监控报警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双人双锁、出入库登记、安全检查、24小时值班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持枪人员是否按照规定领取、携带及使用枪支,执行任务结束后,枪支是否能及时交回;枪支的保养是否良好有效,有无发生生锈、损坏等情况,对发现的隐患,责令其立即整改。期间,全市共检查公务用枪单位420个,发现并整改隐患22条,审查持枪人员46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