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简报
第10期
烟台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
编
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3月13日
柏继民同志对我市建设
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工作做出重要批示
今年2月1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动员大会后,全市上下围绕着这一奋斗目标,党政军群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群策群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精心构建“源头预防、利益协调、诉求表达、舆情研判、矛盾化解、严打防控、社会管理、教育引导”八大机制,全面强化“组织领导、共建合力、基层基础、队伍建设”四大保障,努力营造“富庶祥和、政通人和、文明亲和、安定平和”的良好局面。近日,市委政法委在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向省委政法委写出了《关于烟台市全面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情况报告》,汇报了我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工作情况。3月11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委主任柏继民同志对此做出重要批示:“烟台市全面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做法好。这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烟台实际,建设平安和谐长效机制的新举措。望按照规划,扎实推进,并注意认真总结好做法,为全省平安建设提供好经验。”
柏继民同志的重要批示,对我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既是对我们的鼓舞和鞭策,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决心以此为契机,高点定位,开拓进取,创新突破,加倍努力地做好各项工作,回报省委领导同志的关心、支持和厚望,全力推进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努力为建设文明富庶新烟台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市委各常委,市政协主席,市人大第一副主任、分管副主任,市政府各副市长,市政协分管副主席,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维稳办、省建设平安山东情况组
发: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区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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