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村民说事”制度
创和谐稳定模范新农村
——招远市推行“村民说事”制度的探索与实践
为了将平安建设向纵深推进,大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年以来,招远市从最广大、最基础也是最困难的基层入手,寻找和谐平安创建工作的突破口,创造性地在农村建立“村民说事”制度,探索了一条贴近群众切实维护基层稳定、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路子。通过在农村建立“说事室”,让群众把心里的“郁闷”说出来,把肚子里的“怨气”撒出来,把邻里间的“小疙瘩”解开来,把新农村建设的“好点子”讲出来,使基层逐步走上一条由稳定到和谐的发展之路。也成为新时期做好基层群众工作的一种有效方式。
建立“村民说事”制度的动因
近年来,随着平安建的纵深推进,市、镇、工作站三级的综治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和提升,而区域最广泛的基层由于受体制变革、人员、经费等因素制约,综治工作一直处于弱化状态,大量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也正在逐步地、以各种表现形式从基层涌现出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正在经受着严峻的考验。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村税费制度改革以后,部分村没有经济来源,村级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由于村两委成员工资待遇无法全部得到保障,综治工作人员的工资更是无从谈起,综治组织建设和设施建设也已经是多年放任自流。致使村级组织的日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村级组织的整体战斗力、凝聚力日益锐减,在控制治安局势、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发挥得不理想,基层一些小矛盾、小纠纷、小问题等不能及时发现,不能及时化解,最后酿成大的问题。
二是村干部的集体管理意识弱化,或者不管事或者一言堂。一方面,穷村、弱村干部怕事、躲事、不问事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群众反映“干部人难找、事难办、矛盾纠纷难解决”。部分村干部因为这样哪样的顾虑不同程度地存在“混日子”、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村里出了问题,不论大小,一律躲着走,能不管就不管,或者推给镇一级政府解决。特别是当前村委换届频繁的情况下,村干部为了落个好名声、为了下一次当选拉选票,都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这样的村在当前农村占的比例相当大。另一方面,富村、强村干部敢管事,敢问事,却不同程度存在干部“一言堂”现象,独断专行,动辄以取消福利待遇为借口吓唬群众,致使农民有问题不敢提、有困难不敢说、有矛盾不敢交,长期积压在心里。
三是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参政意识提高,但缺乏一个参政议政的平台。从群众的心理实际需要来看,人民群众是最朴实、最直接、最坦率的,他们的一些合理诉求、一些正常的疑难问题只要有人听、有人管、有人问就行,有时即使达不到要求,但只要耐心、热心、真心地去工作,去为群众办事,群众也能理解和接受。从另一方面讲,农民群众是农村改革的实践主体,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直接参与者,离开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也就失去了根基。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群众有时是有事找不到地方说、找不到人去说,没有一个固定的方法和途径来解决群众的问题。部分村委大院长期大门紧锁,群众找干部难,反映问题难,致使一些合理诉求和建议没地方倾诉、不能及时倾诉。
四是基层综治工作模式与当前稳定形势的需要有不适应的地方。由于受传统的行政思维模式的影响,村级综治组织必须有综治办统一领导下的治保会、调委会、巡逻队、普法办和帮教办,理论上讲,有这些组织非常必要,但在实践工作中,机构过于繁杂,即使是基层一线工作多年的人员有时也很难分清楚这些机构的具体职责分工。比如调解工作,要求村级调也要参照法庭设置,按照严格规定,设立专门的调解室,有专门的调解桌椅等等。而现实中大部分调委会主任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兼任,专职的调解员大部分只停留在花名册上,村级调解工作流于形式。同时,这种模式从实践上来看,过于严肃和呆板,它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方法相对正统,当事人在调解庭里就像是在打官司,是原告与被告的身份,这种对立的身份加重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增加了化解矛盾纠纷的难度,不太被农民群众所接受,群众不适应这种场面,有时小矛盾拿到这上面来调解,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
由此我们充分认识到搞好基层平安建设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高点定位,改革创新,探索适应当前新形势需要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
一是搞好基层平安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尊重民意、以人为本是搞好基层平安建设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抓基层平安建设就是要以基层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关心每个人的利益要求,体现社会主义的,人文关怀,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性需求,尊重和保障人权,关注人的价值、权益和自由,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指数。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基层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是搞好基层平安建设必须与和谐建设相结合。从基层实践来看,目前有相当一部分矛盾纠纷例如:军转干部、下岗职工、民办教师、干群矛盾等,开始涉及国家政策、社会公平、民主权力、生产资料再分配等等,这些矛盾纠纷已经超越了法律法规所束缚的界限,因此,要想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就必须站在大局和全局的高度,从社会和谐建设的角度,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搞好纠纷化解。
三是基层平安建设必须走群众路线。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基层平安建设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和代表群众的意愿,坚持平安建设为了群众、平安建设依靠群众、平安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让人民群众在平安建设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由基层的平安确保大局的稳定。在平安建设的过程中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调动群众的平安建设积极性和主动性,让群众成为平安建设的主要力量。
四是搞好基层平安建设必须坚持宜疏不宜堵的原则,把好民意的引导和疏理。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对于基层的一些矛盾纠纷,不能采取压制、限制和拖着不解决的方式,这样只能将矛盾越积越大,越压越重,要想办法让人民群众在矛盾的萌芽或初始阶段就充分表现出来,解决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要容易得多。另外对于一些民间纠纷不易采取过于严肃和过于程式化的方式解决,可以通过协商、合谈等亲情化、人性化的方式将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避免一朝官司十年仇、案结事不了等不利于合谐的问题产生。
为此,搞好基层平安建设,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一方面必须对目前的工作进行有机整合,合理利用;另一方面又要寻找一个有效的载体和结合点,既让群众把民情等反映出来,又让村干部把精力放到为群众办实事上来,做到群众反映的事,无论大事小事、好事坏事,都有人听、有人问、有人落实,真正把群众的问题解决好,把群众的思想脉搏把握好,从而达到矛盾出现了,不躲、不回避,不压制,认真对待,耐心疏导化解,把群众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还要通过扎实认真的工作态度来感染群众、激励群众,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热情,凝心聚力,全面加强村级经济发展,使村走上发展--稳定--和谐的路子。为此,我们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在全市广泛开展了“村民说事”制度。
“村民说事”制度的运作模式
村民说事制度,就是对村级维护稳定的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在各村建立一个集综治、调解、信访、民政、民主管理等为一体“村民说事室”,让老百姓到村民说事室去反映问题,给群众一个表达民意的地方,让群众说说现实中经济发展中的难事、影响稳定平安的杂事、要求服中的实事、新农村建设中的大事、扶贫帮困中的好事等等,由村干部和镇包村干部负责接待并做好答复和处理,同时制定了问、说、议、办、评等运行程序和必要的制度予以保障。做到通过说事,消除怨气,化解纠纷,掌握社情民意,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一)规范程序,确保“村民说事”制度有序运转。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创新“说事”形式,丰富“说事”内涵,拓展“说事”内容,目前基本上形成了“问事”、“说事”、“议事”、“办事”、“评事”等“五事”配套的工作机制。
一是干部问事。镇、村干部每月走访一次农户、召开一次座谈会向群众征询意见,多层面、多角度掌握民情民意,及时研究处理苗头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是村民说事。明确规定,每月的5日、15日、25日为村民集中说事日,由乡镇包村干部和村两委成员在本村村民说事室接待群众说事。村民在集中说事日以外反映问题,由说事室值班人员负责随时接待,方便群众说事。今年以来,通过村民说事,全市共听取群众意见1000多条。
三是集中议事。对群众说事的内容进行归纳分类,分清哪些问题比较简单,可以立即办理,哪些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分步实施,哪些是村里能办的,哪些是需要上级办的事,归类处理。属于村里办理的,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商议解决办法,切实把政策交给群众,把短处亮给群众,把家底交给群众,最大限度地维护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调动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推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四是及时办事。对村民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由包村干部组织进行讨论,研究解决对策。对能办的明确责任人,立即着手办理,特别是一些矛盾纠纷需要现场调处的,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对比较复杂的问题,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对本村不能办结的问题,实行“陪访”、“代访”,由村干部陪同或代替说事人员到镇一级解决。
五是定期评事。每季度末的说事日统一定为评事日,由村干部向党员和群众代表通报问事、说事、议事、办事情况,并对办理结果进行评议和测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改进说事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二)建章立制,确保“村民说事”制度长期深入运行。重点落实了“五有、三议、一考”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保障体系,提高村民说事的积极性。
一是“五有”制度。要求村民说事有具体的工作规程和内容,使群众家喻户晓;有干部值班表,做到有人办事;有专用的记录本,做到反映的问题有据可查;有说事干部电话,让说事的群众及时与干部沟通,快速反映问题;有桌椅茶水,为说事群众提供服务。
二是“三议”制度。在村民说事过程中,急难性问题随说随议随办;敏感性问题村民代表参与议、监督办;全局性问题村民大会共同议、集中办。通过“三议”使村民反映的问题,90%以上在基层得到及时处理。
三是考核制度。各镇成立了以人大主席为组长,包区两委、信访、司法、公安等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包村干部为成员的村民说事领导小组,并在各村成立相应的组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网络。同时,严格考核奖惩。由镇综治办对每个固定说事日的说事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并将群众对说事情况的满意率作为年终考核奖的一项重要内容。凡群众满意率达不到80%的单位不能被评为红旗单位,低于60%的扣支部书记奖金1000元。年内通过说事能积极解决问题,没出现一起到市以上访的,镇视情奖励村干部1000-3000元。
村民说事制度实施以来的成效
村民说事制度虽然运行的时间并不长,但我们发现,它不仅非常切合农村实际,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而且拉近了群众与干部的距离,改善了干部工作作风,提高了干部工作效能,成效显著。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化解矛盾的“拦洪坝”。过去,矛盾纠纷的发现要靠排查,一般是先排查再调解,是被动的。现在,是让群众主动把矛盾纠纷反映出来,在事情没有发展到纠纷的阶段就发现并解决,是主动的,把维稳的防线再向前移了一大步。村民说事室建成后,大批的小问题、小事件在没有发展到纠纷前就处理好,在纠纷发生后没有排查出前就把问题解决好,从而真正达到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和初始状态。建立“说事”制度以来,全市来信来访、集体上访呈现出逐年下降的好局面,90%以上的小纠纷被这道“拦洪坝”拦在了村一级。
二是消除怨气的“泄气阀”。实践证明,一部分小问题酿成大祸端,就在于事情刚开始时无人管、无人听群众的倾诉,群众的怨气得不到及时发泄。建立说事室后,接待人员实行“三个一”,即一杯水、一把椅子、一句暖心话,首先将说事群众的情绪稳定住,让群众畅所欲言,把怨气尽情发泄出来,记群众感觉到他们的事有人管、有人问、有人去干,及时把群众的“火”降下来。同时,接待人员耐心倾听群众的心声,给群众以高度尊重,以人性化的服务感动说事群众,为下步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三是基层矛盾的“中转站”。说事制度只能把一些简单的问题及时解决,但对于一些因政策原因村甚至镇、市等无法解决的,耐心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同时实行代防、陪防制度,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诚心,以扎实的工作让群众安心,靠真诚打动群众,让群众安心工作,不外出上访闹事。今年4月份,玲珑镇一位老代课教师王某因要求转正问题到说事室反映情况,并扬言要串联到北京上访。镇、村接待干部对其热情接待,并耐心向其讲明了当前国家没有相应政策,村、镇一级没办法解决的实际情况,同时在其同意下,镇干部代其向市一级反映,王某感到非常满意。
四是社情民意的“信息台”。说事室虽小,但由于它好懂管用,实实在在,操作简便,不拘形式,不受条件、地点限制,不论身份、对象,群众只要有事要说,都可以找到干部自由地说事,家事、国事、天下事都可以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很对基层干部群众的胃口。小小说事室,因为让群众大胆地说,群众敢于大胆地说,无形中进一步拉近了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成为干部掌握基层民意的“信息台”。今年4月份,招远市持续的干旱严重影响着小麦的生长。沟上村村西的粮田,由于周围没有水源,作物受旱十分严重。村民夜间在说事室闲聊时对此议论纷纷。敏锐的村干部针对村集体无钱解决这一问题的实际,及时把这一情况反映到镇,镇里立即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具体工作办法,并在财力、物力以予以协调,仅用3天时间就解决了群众的灌溉难题。
五是凝心聚力的“民心室”。说事室不仅说难事、愁事,而且群众有什么好的建议、好的想法可以通过“说事”直接提,对一些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干部通过“议事”主动与群众商量,大家事大家议,大家事大家办,群众参政、议政议发展的积极性高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加强,使“说事室”成了凝心聚力的“民心室”,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六是干群关系的“连心桥”。说事制度具有极强的实效性,显示了旺盛的生机与活力。通过“说事”,真正做到当场议事,及时办事,务实高效。对要解决的问题列出时间表,建立“说事”台帐,实行项目责任制和定期回访制。有效解决了以前有些村干部怕管事、不干事或只说不办、办而不力的问题,确保所要解决的问题在承诺的时间内完成。说事制度把干部联系群众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通过干部与群众经常“说事”这种形式,拉近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沟通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感情,密切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群众深有感触地说:通过“说事”,干部与群众说心里话的多了,和群众争争吵吵的少了;实实在在干事的多了,漂漂浮浮、指手划脚的少了;为群众解决问题的多了,推去推来绕道走的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