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芝罘区召开2008年全区群众大会,围绕解决好群众就医难、就业难、上学难、打官司难等问题,集中制定出台了13个文件23个意见,拆迁、住房、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方面的一些也将陆续出台。本网对其中的一些便民政策进行解读。
①看病:住院费用日结日报
解决“看病难”,芝罘区将办九件事。
一、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集中议价采购,从源头上降低药品价格,确保让利于民。
二、对新农合门诊实施药品定点采购。东方医院、黄务医院、幸福医院和只楚医院4所新农合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对常用的136种门诊药品实行定点采购,保证药品价格不高于零售药店同类药品价格。
三、建立单病种最高限价。有条件的医疗单位要对单病种诊疗、手术项目实行最高限价收费,并向社会公布。病人入院后,可与医院签定限价病种最高收费协议书,出院时以限价为标准,费用超出部分由医院负担,剩余费用返还给病人。
四、推行临床合理用药三项监控通报制度,坚决查处开大方、滥检查等违规行为。
五、通过设立价格公示栏、电子触摸查询等方式,向群众公布所有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病人可以随时查询收费情况。
六、实行住院费用“一日一清”。对住院病人的医疗费用实行日结日报,当天的费用保证当天结清并通报给患者。让病人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花钱。
七、对收受、索要红包等违反医德医风者,给以待岗处分;年内被两次投诉的,予以纪律处分。
八、向患者公开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医疗事故鉴定受理程序,承诺办理期限。医疗机构设置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医疗事故鉴定自收到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送交市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九、建立服务监督制度。区卫生局设立局长电子邮箱(zfqwsj315@163.com)和公开投诉电话(6225995),安排专人受理投诉和举报;将每月28日(遇到节假日和双休日顺延)作为院长接待日,面对面地听取群众的意见。
另外,芝罘区低保户每人每年可领取120元的药品领取券,在芝罘区各爱心药店领取药品。
②就业:政府托底安置就业
2008年,为确保全区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芝罘区承诺2人以上(含2人)的城市居民家庭户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且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家庭,可向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进行申报认定。对不过分挑拣岗位的零就业家庭,确保在15个工作日内至少有一人实现比较稳定的就业。
对于就业岗位,芝罘区将以政府的名义实行托底安置就业:一是大力开发园林、绿化、交通协管、治安保卫等社会化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力度,通过建立政府差额购买岗位补贴正常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差额购买岗位的数量;二是,对政府投资兴办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实行岗位托底安置。
另外,芝罘区政府还鼓励和扶持自主创业和多形式就业,充分利用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广泛征集投资少、市场前景好、见效快的创业项目,进行创业推介。对已自主创业的,确保其及时享受到税费减免、创业培训岗位开发补贴等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社区配送、居家养老护理、小学生接送、家庭小饭桌、家庭手工业等多种灵活就业形式。
③打官司:4个月内执行结案
为了解决打官司难、执行难的问题,芝罘区出台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案件原则上4个月内结案。具体操作如下:
1、当事人提交执行申请后,法院应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应于3日内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和财产申报表,并限被执行人于2日内到庭履行义务。
2、被执行人到期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能够提供财产线索的,执行法官应于15日内实施查询、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扣留、提取及申请对查封、扣押标的物进行司法技术鉴定等强制执行措施。
3、被执行人到期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难以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执行法官应于受理案件后3个月内,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财产调查、审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4、被执行人到期不履行义务,并拒绝提供财产状况和证据材料或可能隐匿财产及有关证据材料的,执行法官应依法对其实施搜查、拘传等强制措施。
5、被执行人到期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与法院都没有查出被执行人财产的,应于立案后3个月期限届满时,向当事人发送《案件执行情况告知函》。
另外,在距法院办公地点较远的居民密集区域,设立便民诉讼点;对因故不能在法院正常工作时间内来院立案的当事人,允许其拨打预约电话:6859138立案。
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同城同待遇
芝罘区将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学校由15所增加到24所。
其中,小学17所,分别为:金沟寨学校、奇山小学、塔山小学、幸福小学、新石路小学、青年路小学、北马路小学、珠玑小学、新胜小学、刘家小学、南尧小学、上坊小学、黄务小学、芝罘岛小学、上尧小学、军民小学、西牟小学;初中有7所,分别为:奇山中学、烟台六中、烟台七中、烟台十五中、福安中学、世回尧中学、黄务中学。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后与当地常住户口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中的学习困难者、家庭经济困难者、生活不便者给予帮助;对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相关费用予以适当减免。
⑤救助:遭犯罪侵害可获救济金
芝罘区对患有重大疾病或遭遇灾祸的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进行救助。
对低保家庭,患重大疾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尿毒症透析或恶性肿瘤放化疗门诊费用,个人实际负担超过2000元的,可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超出部分按50%给予救助;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超出部分费用按40%给予救助;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居民患重大疾病的个人实际负担超过5000元的,可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超出部分按30%给予救助。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超出部分费用按20%给予救助。
因遭受意外事故或突发大病而遭受生活困难的将提供一次性救助:突患大病在指定医院紧急救治个人负担医疗费3万元以上或受意外事故致使家庭成员死亡、家庭确无力负担的,一般救助0.5—1万元;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上,家庭确无力解决的,救助0.5—1万元。因遭受刑事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行为,导致基本生活特别困难者可获3万元以下的救助。
芝罘区对贫困残疾人制定了一些救助办法:下肢残疾人可免费申请1辆轮椅或助行器;白内障患者可申请免费手术;精神病患者可申请免费精神病治疗药品。
⑥养老:困难老年人享免费服务
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生活困难的孤老遗属、省级以上称号的劳动模范、烈属等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政府每月为其免费提供30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免费提供20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对三级及以上残疾军人、百岁以上老人政府每月为其免费提供30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对扩面困难家庭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每月免费提供20小时的居家养老。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免费提供15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对以上仍有特殊困难的老人,每月再增加1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温智原纲家伟小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