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稳定模范城市部门领导谈(四)
履行信访部门职能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市信访局参与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
烟台市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王克文
全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动员大会结束后,市信访局迅速行动起来,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思想的新解放激发出来的热情和干劲为动力,创新思路,明确措施,落实责任,以实际行动推进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
稳定既是发展的保障,又是发展的目标。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是和谐的基本要求,也是和谐的更高境界。信访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方面,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有力保证,在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担负着重要职责,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以更加科学的理念、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健全的机制,更加扎实的作风,把全市信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信访局将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带着超前的意识、真诚的感情、谦虚的态度、解难的责任、良好的状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在畅通信访渠道上下功夫。加强来访接待场所和信访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探索信访工作多元化的新路子,通过“绿色邮政”、热线电话、网上信访、市长信箱、各级领导干部公开和预约接访等形式,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便利条件。二是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带着深厚感情和责任做好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对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在维护信访秩序上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双教育、双规范”的要求,教育和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及时、就地、依法、按政策处理好群众的信访事项;同时,教育和规范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