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单位自带苗木严格限制以资代劳
烟台义务植树出新规
本报烟台3月12日讯 12日,记者从烟台林业部门了解到,从今年开始,烟台的义务植树将实行新规,新规在植树义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市民的植树责任。
今年的义务植树,最直接也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各植树单位自带苗木、工具。植树所需资金由各单位自行解决。烟台今年开始,实施三年大造林工程,各植树单位都需自带苗木,林业部门可以为其联系育苗基地。
在义务植树中,烟台将严格限制以资代劳,烟台门楼水库涵养林的义务植树将不得以资代劳,其他几个植树基地,在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植树义务时,须经烟台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方可以资代劳。烟台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因为植树不仅需要人力,还要组织包车、购买工具等,很多单位不愿履行植树义务,便交钱给林业部门,然后由林业部门负责找人代其上山植树。从今年开始,将限制以资代劳。
烟台林业局造林科马科长说,在过去的义务植树中,各植树单位栽上树以后,往往不再到基地进行树苗的养护,造成了义务植树基地内的树苗成活率低,到下一年植树节时,又会重新分配植树基地,这样一来,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达不到植树造林的效果。
为了完成烟台三年大造林的计划,从今年开始,义务植树将实行“四包”责任制和“十年不变”的制度。“四包”责任制是指,林业部门将以行业系统为单位,按照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以每人5棵的标准划定责任区,实行“包栽、包活、包管护、包成林”,各个单位从今年到2010年,在自己的基地内栽树,到2012年,进行补植完善,到2017年进行抚育管护,在这十年时间里,将不再重新分配植树基地。记者柴叶□通讯员司继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