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主要步骤
2008年到2010年,为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第一阶段,着力在突出重点、攻破难点、打造亮点上下功夫,努力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果。2008年为高点起步年,制定下发配套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广泛发动,落实责任,实现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保障措施“三到位”。2008年2月1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了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工作,下发了《关于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意见》。市里成立由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54个市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政法委设立办公室。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也都层层成立起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