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没迟到后三名也罚钱
济宁王先生表示,自己所在单位最近制定的新管理规定让他和同事们吃尽了苦头
“在不迟到的情况下,倒数后三名到达单位的员工也要缴纳罚金。
为了不被罚款,我和同事们每天都要在上班前1个多小时早早候在门口,这也太折腾人了!”今天上午,在济宁市某数码销售单位工作的王先生(化名)表示,自己所在单位最近制定的新管理规定让他和同事们吃尽了苦头。
据了解,王先生是济宁市某数码销售企业的一名职工。今年2月份他所在单位为了“奖励先进、激励后进”出台了一项新规定:每天早7点30分上班前所有员工必须到岗。即使按时到岗,如果是所有员工中到岗的最后三名,也要按照先后顺序分别被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
为了核实这个情况是否属实,11日上午6时许记者就早早地来到了这家数码广场,发现虽然距离上班时间还有1小时30分钟,但已经有不少工作人员等待开门上班。
上午9时30分许,记者再次来到这家单位,并找到了负责人赵经理。对此赵经理承认单位的确制定了该规定,但从来没有真正对员工进行过处罚。制定这项制度的目的只是想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督促员工改掉迟到早退的坏习惯。
采访中山东恒正律师事务所的吴军律师对此谈道:由于企业没有罚款权,职工的迟到和早退,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来执行。如果劳动合同的约定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则这种约定应视为无效!(记者李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