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简报
第8期
烟台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
编
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3月6日
市城市管理局围绕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
建立一项机制 推进五项工作
建立一项机制,即:在全系统内建立促和谐、保稳定工作责任追究机制。为把创建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工作引向深入,城管局党委于2月18日召开局系统政工快讯和政工科长工作会议,对局属单位开展此项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单位把维护和谐稳定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迅速成立创建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并靠上去做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全系统各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维护和谐稳定工作负总责,对互相推诿,把本单位应该解决的矛盾推向社会或推给上级的,追究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推进五项工作:
一是推进信访接待和值班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继续落实网络化、制度化的信访工作机制。健全城市管理系统信访网络,坚持局长接访日制度、信访首接访责任制、信访工作日报制度、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12319”热线的作用,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排查、梳理、上报、批示、督办、回复”一体化工作流程,协调解决重大不稳定问题,千方百计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妥善、有效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不出现进京赴省上访案件,努力营造一个良好、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坚持重要时期、敏感时间24小时值班制度及“零报告”制度,随时注意和掌握重点人员的活动情况。同时,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城市管理局维护稳定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及时处理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二是推进排查走访工作,促进系统内部稳定。坚持每月召开全系统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职工队伍状况,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做好特殊群体的跟踪调查,密切掌握企业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等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觉,早发现、早渗透、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中。重大节日期间,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对职工关心的工资福利、养老保险、住房等热点问题,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化解矛盾,为政府解忧,为困难群众解难。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为本单位生活困难的职工提供帮助,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让他们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
三是推进公用事业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从群众最困难、问题最多、最不稳定的地方抓起,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各种资源,做细、做实工作。认真抓好为民办实事工作的落实,特别是认真组织好供暖供气、防雪防滑工作,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充分发挥局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的作用,做好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
四是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为民水平。大力倡导文明执法,善于通过引导、疏导、开导的方式理顺群众情绪,综合运用法、理、情等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坚持多措并举,通过加强教育疏导与帮助解决困难相结合,依法按政策办事与特殊情况个案处理相结合,切实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生活困难的救助帮扶到位。
五是推进思想教育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同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对职工队伍中出现的一些不利于稳定的话和事,要及时进行正确引导,确保职工把主要精力放在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干好本职工作上来,努力形成群策群力保稳定、共建共享促和谐的良好局面。
报:市委各常委,市政协主席,市人大第一副主任、分管副主任,市政府各副市长,市政协分管副主席,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维稳办、省建设平安山东情况组
发: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区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共印1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