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简报
第5期
烟台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
编
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2月25日
深入落实全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动员大会精神
市教育局强化四项措施 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平安和谐稳定
市司法局做到五个抓实
深入落实全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
动员大会精神
全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动员大会召开后,市司法局党委立即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和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原原本本学习了孙永春书记的讲话精神,积极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把今后司法行政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到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上来,具体做到五个抓实。
一是抓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意见》要求,市司法局成立了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抽调3人负责参与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抓好落实。同时,抓紧研究制定出台《市司法局参与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实施意见》,对全系统参与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提出具体落实意见和措施,并于近期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具体部署落实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工作措施,在全系统上下迅速掀起参与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热潮。
二是抓实矛盾排查调处,切实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一方面,组织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实行零报告制度,增加排查密度,对排查出的每一起矛盾纠纷的起因、当事人情况都详细登记造册,重大矛盾纠纷建立台帐,严密落实监督措施,防止矛盾的激化。另一方面,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积极参与“2114”体系规范化建设,在全市扎实开展“深化司法所、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维护好基层社会稳定。加大司法所收编管理力度,确保全市85%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巩固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发展企事业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在重点行业及规模较大的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调解室,实现人民调解全方位覆盖、无缝隙衔接,力争年内有95%以上的调委会达到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落实”。深入开展无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刑事案件、自杀案件、群众性械斗和群众性上访事件的“四无”活动,重点抓好重大节日、重要会议、2008年奥运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将社会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认真落实《关于构建全市“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意见》,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召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三调联动”建设现场会,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抓实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公民法律意识。认真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创新普法方式,进一步抓好网络普法和电视普法,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和落实重点对象法制教育部门负责制。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积极开展“法律下乡”、“法律进万家”、“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以及法制宣传月、宣传日活动,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等基层创建活动。着力实施“六个一”工程,争取尽快在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室、一支专兼职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一套居民学法用法制度、一个普法广场或法制公园,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近期召开“法律五进”工作现场会,切实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抓实法律服务工作,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改善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突出抓好四件实事:一是在市、县两级建立“律师服务政府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协调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律师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二是健全完善律师协助各级领导公开接访制度和律师值班接访工作机制,组建县域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律师团,推动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向县市区延伸,形成市县两级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万名法律工作者下基层”活动,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要明确年内办结服务基层1-2件实事,确保取得实效。四是加强法律援助,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问题的改善。健全完善农民工维权律师团和镇街律师事务所定点服务站,深入开展“法律下乡”活动,大力推行招远“一所五联”做法,鼓励和引导律师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围绕保障民生,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规范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扩大受援范围。
五是抓实监狱劳教工作,确保监所安全稳定。坚持把监所安全稳定,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不发生在全省全国造成影响的重大安全责任问题,确保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按照现代化文明监狱的要求,不断推进监狱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社会化,确保监狱工作始终保持全省全国一流水平。按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标准》,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运作,确保今年3月正式收容劳教人员,开展劳教工作,力争经过3年的努力,建成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
市教育局强化四项措施
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平安和谐稳定
2月18日,市教育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孙永春书记在全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研究分析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和信访稳定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意见。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刘连基在会议中强调,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近3000所,在校师生一百多万,约占全市总人口的六分之一,教育系统的平安稳定对全市创建和谐稳定模范城市举足轻重,市教育局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和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平安、和谐、稳定,为全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具体强化四项措施:
一是强化学校安全和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安全和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把学校安全作为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总抓手,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出大的安全事故,保证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特别是对易引起重大治安问题的群体性事件,要高度重视,及时发现,提前做好预防、控制和化解工作;三是强化信访基础工作。加大以《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教育力度,引导上访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对信访老户,要求有关领导亲自主动做好思想工作,变上访为下访,变来访为出门回访,稳定他们的思想情绪,化解矛盾;四是强化督查工作,定期对各县市区学校安全和信访稳定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兑现奖惩。
报:市委各常委,市政协主席,市人大第一副主任、分管副主任,市政府各副市长,市政协分管副主席,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维稳办、省建设平安山东情况组
发: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区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共印140份)
l 市教育局强化四项措施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平安和谐稳定
市司法局做到五个抓实深入落实全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动员大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