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简报
第2期
烟台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
编
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2月20日
市信访局明确思路多措并举
全面参与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
全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动员大会召开之后,市信访局高度重视,2月18日立即召开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原原本本地传达学习孙永春书记在全市会议上的讲话,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方向目标,深刻领会信访工作是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重要方面,并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按照“围绕一条主线、实现两大目标、健全三个体系、突出四个重点、完善五项机制、强化一个保证”的总体工作思路,找准信访工作在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中的切入点、着力点。
围绕一条主线:即围绕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这条主线,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尤其是全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动员大会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武装头脑,推动工作。
实现两大目标: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坚持依法、按政策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以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确保全市信访态势总体平稳,做到三个下降、三个不发生,即:信访总量明显下降,集体上访明显下降,越级上访明显下降,不发生去省进京丢丑滋事事件,不发生大规模聚集闹事事件,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不发生任何问题。
健全三个体系:一是健全信访工作领导体系。进一步完善党政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靠上抓,市委常委包县市区,副市长按照职责分工抓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切实把信访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二是健全超前预防化解体系。进一步强化抓早、抓小、抓苗头的意识,从源头上、决策上、政策上化解矛盾,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社会矛盾解决在基层,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信访问题。三是健全信访工作考核体系。建立科学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实行重点谈话、挂牌督办制度和重点管理制度以及“一票否决”制度。
突出四个重点:一是进一步拓宽信访诉求表达渠道。通过热线电话、网上信访、市长信箱等形式,为群众反映问题、提出意见、查询办理情况提供便利条件,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和有效处理。继续坚持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定期公开和预约接访、阅批人民来信、带案下访、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不断提高接访的效果和质量。二是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把推动“事要解决”作为信访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办理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建立健全群众来信来访首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初信初访一次性处结率达到95%以上。三是严格控制和处理进京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越级信访、重复信访。健全完善进京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越级信访、重复信访的处置机制。继续按照“集中劝返、学习教育、解决问题、依法处置”的要求,抓好进京非正常上访控制工作。四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组织建设,健全工作网络,整合乡镇信访力量。坚持县(市、区)每月和镇、村每半月排查一次的排查调处重大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制度,对各类重大社会矛盾和信访案件实行统一调度、合理分流,挂牌督办、配合联动,协同解决、限期处结。
完善五项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抓好敏感时期的信访工作机制。认真研究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信访稳定的工作措施,探讨举办信访人和责任单位人员共同参加双向学习教育培训班的办法,研究实行双向规范、双向约束的工作机制,确保全国“两会”、奥运会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不出任何信访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机制。组建市、县两级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事机构,规范复查复核工作程序,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纳入规范化、程序化轨道。三是进一步完善信访督查工作机制。在市、县两级建立信访督查专员制度。四是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和实施,组织有关方面进行评估论证,对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举行信访听证。五是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和信访部门的综合协调和指导作用,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作用。
强化一个保证: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对信访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充实和加强信访工作力量,提高信访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好信访部门参谋作用,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上报信访热点、难点问题,适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围绕贯彻落实全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动员大会精神,该局在筹划好全年信访工作的同时,对当前的信访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全力以赴抓好全国“两会”期间的信访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认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落实稳控措施。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人逐案登记造册,全部落实“五包”措施,确保化解在萌芽状态。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为抓手,加大对市里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处结和结服力度。全国“两会”召开前,对在京、在省滞留的上访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清理。三是有效预防、处置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突发性事件。加强对信访信息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提早介入,提前化解。四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信息报告和驻京值班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信访信息日报告制度,加强驻京值班工作,把住最后一道防线,为全国“两会”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积极组织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京非正常上访和重复信访专项治理等活动。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召开各督查组组长调度会议,对交办的156起重点信访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督导,确保实现交办案件全部处结。二是扎实开展去省进京重复信访和非正常上访专项治理活动。从现在开始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去省进京重复信访和非正常上访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实现案件处结率达到100%,结服率达到90%以上;进京非正常上访继续保持在全省10位以后,奥运会期间不发生我市群众进京集体上访,不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不发生上访人员在京丢丑滋事案件,不发生上访人员在京聚集、滞留的工作目标。三是根据全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动员大会的部署,通过在龙口召开全市推广“村情档案”现场会,积极推行其“规范村情管理,促进干部作为,促进和谐稳定”为主题的村情动态管理档案制度,推动信访工作往实处抓、向基层延伸,实现矛盾纠纷超前预防和排查化解工作的科学规范管理。
(三)抓紧研究制定有关具体工作意见。对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意见》,结合部门实际,近期起草出台相关贯彻意见:一是起草《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二是根据市委孙永春书记批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级领导公开和预约接访意见》;三是与市公安局共同制定完善《关于对多次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处置工作的意见》;四是研究制定《关于做好2008年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的意见》;五是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市开展去省进京重复信访和非正常上访专项治理年活动方案》;六是待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对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出台后,结合烟台实际,参与起草制定《关于对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七是起草《2008年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健全完善考核体系。
报:市委各常委,市政协主席,市人大第一副主任、分管副主任,市政府各副市长,市政协分管副主席,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维稳办、省建设平安山东情况组
发: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区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共印1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