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简报
第1期
烟台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
编
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2月18日
发 刊 词
一元复始迎新岁,万象更新绘宏图。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建设文明富庶新烟台之际,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既是“全国最安全城市”建设的继承、发展和升华,是“和谐山东”、“平安山东”建设在烟台的具体化、地方化和特色化,也是新的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我市深化平安建设、维护和谐稳定的新思路、新目标、新定位,这对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烟台政法维稳工作开创新局面,实现城市形象新提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率先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目标鼓舞人心,形势催人奋进。全市上下、社会各界迅速响应,积极行动,正在围绕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保稳定、群策群力促和谐的生动局面,争取早日把烟台建设成全国最安全、最稳定、最和谐的城市之一。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办了《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简报》,主要是集中反映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决策部署,集中反映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建设活动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集中反映全市上下积极参与建设活动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以便交流展示经验,指导基层实践,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发展。欢迎各地各部门踊跃投稿,共同把《简报》办好(电子信箱:ytzfwyjs@163.com)。
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
对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进行动员部署
2月17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在市府礼堂召开全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动员大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永春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江汀主持会议。
孙永春在讲话中指出,在全市政法稳定工作保持良好局面、全国最安全城市建设基本达到预期目标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又作出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重大部署,标志着烟台即将跨入和谐稳定的新境界。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把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作为促进烟台又好又快发展的保障工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在新起点上再造平安新优势、再创和谐新环境、再树城市新形象。
孙永春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在和谐框架内维护稳定,在推进稳定中致力和谐,努力实现长期稳定、持续和谐,为全面建设文明富庶新烟台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真正形成“富庶祥和、政通人和、文明亲和、安定平和”的生动局面,把烟台建设成全国最安全、最稳定、最和谐的城市之一。工作中,要牢牢把握五个方面,切实强化四项保障。
牢牢把握五个方面:
一要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这个指导方针,精心谋划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中心,选准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扎实推进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要把工作标准定位在促进和谐上,更加注重源头预防、标本兼治,更加注重疏导调解、综合处理,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稳定因素。要统筹各方面利益关系,统筹运行机制、制度建设和保障手段,统筹当前工作任务和长远奋斗目标,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健康发展。
二要牢牢把握源头预防这个关键,千方百计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坚决预防和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做到有明显稳定风险的政策不出台,利益关系严重失衡的项目不立项,劳民伤财的活动不开展。要推进执法公开,规范执法行为,做好弱势群体救助帮扶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要牢牢把握化解矛盾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坚持和完善领导包案、公开预约接访和带案下访等制度,促进问题有效解决。强化基层工作,深入落实四级矛盾排查制度,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力求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抓好基础建设,健全信访工作网络,抓好排查调处体系规范化建设,重视加强信息预警,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提供可靠保证。坚持多措并举,通过加强教育疏导与帮助解决困难相结合,依法按政策办事与特殊情况个案处理相结合,妥善解决各类诉求。
四要牢牢把握改善民生这个根本,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要在增进群众感情上抓落实、见成效,以待人民群众为衣食父母的深厚感情,认认真真访民情,兢兢业业保民安,扎扎实实解民忧。要在提高工作本领上抓落实、见成效,善于通过引导、疏导、开导的方式理顺群众情绪,综合运用法、理、情等手段解决矛盾纠纷。要在关注改善民生上抓落实、见成效,真正把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五要牢牢把握增强群众安全感这个重点,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全经常性严打整治机制,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形成军警民联防、点线面结合、人技物配套、防管控一体的治安防控新格局。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重点做好流动人口、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新型经济社会组织的管理,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推动社会管理工作不断上水平。
切实强化四项保障:
一是强化领导保障,完善党政挂帅、真抓实管的责任机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市里成立由市委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各级也要设立相应机构和专门班子。要建立和谐稳定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把综治维稳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年加大投入。
二是强化联动保障,形成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根据全市总体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级政法维稳部门要在促进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方面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综治委、维稳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为促进和谐稳定献计出力、多办实事。全市所有部门和单位都要认真落实“守土有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出了影响和谐稳定的问题,属于谁的就要由谁负责到底。要加大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考核力度,严格兑现奖惩。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意见》,全市上下要围绕健全八项工作机制、落实四项保障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三是强化舆论保障,营造全民动员、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开办专栏专题、举办文艺活动、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系统宣传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要加强典型引导,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强普法宣传,全面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实施。要加强思想教育,切实筑牢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思想道德基础。
四是强化作风保障,弘扬埋头苦干、狠抓落实的务实精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少说多做、埋头苦干,靠实实在在的工作,把各项任务逐一落到实处。要增强改革创新意识。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心,主动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化解矛盾,到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去打开局面,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扎实推进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
张江汀在会议结束时要求,一要切实增强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一手抓发展第一要务、一手抓稳定第一责任,努力把烟台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最稳定、最和谐的城市之一。二要形成团结一心推进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市级领导干部要在抓好分管领域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进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切实担负起促和谐、保稳定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真正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切实把社会各方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凝聚起来,形成群策群力保稳定、万众一心促和谐的良好局面。三要全力做好全国“两会”和奥运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全国“两会”和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的重要工作来抓,精心谋划,周密安排,扎实工作,确保不出问题。近期,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抓紧研究解决办法,最大限度地预防、化解和消除各类矛盾,为全国“两会”和奥运会期间的社会稳定打下良好基础,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文明富庶新烟台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市委各常委,市政协主席,市人大第一副主任、分管副主任,市政府各副市长,市政协分管副主席,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维稳办、省建设平安山东情况组
发: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区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共印1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