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18岁的王明镜曾经因为诈骗被吉林地方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缓刑。王明镜没有悔意,又在北京开始行骗。昨天,当王明镜再次因涉嫌诈骗走上法院的被告席时,参与旁听的父亲恼羞成怒,当庭挥拳训子。
去年9月16日至18日期间,王明镜化名王静在本市丰台区、昌平区以购买短信群发器等设备为名,两次实施诈骗。骗取人民币35800元。被害人王先生为了擒住王明镜采取了“守株待兔”的方式,在汽车站蹲守了多次,终于发现了王明镜的行踪,将他抓获。根据警方的调查,不到18岁的王明镜还有前科——去年1月25日,他被吉林地方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在法庭上,王明镜表示认罪,他说自己本想赚差价,但没弄到货,钱又被自己花光,只好躲了起来。
但公诉人指出,王明镜被抓获时,没有承认诈骗多起,到检察机关提讯的时候,又说自己一开始不是想骗钱。但是,被害人却说王明镜一拿到钱,就找理由开溜,而且在短短一个月之内,他竟然花光骗来的35800元。显然是想骗钱。
在最后陈述时,王明镜说,自己年少无知,骗了钱,自己将尽最大的能力赔被害人,希望审判长能够从轻处罚。
王明镜的父亲也参加了上午的庭审,他坐在旁听席上一直看着王明镜的背影。当法院宣布休庭,让王明镜看笔录签字时,王明镜的父亲突然从旁听席站起来,一边骂“我打死你”,一边挥拳向王明镜打去,后被法警制止。被告王明镜被带出法庭后,王明镜的父亲向法官表示认错,并希望看在王明镜年纪小的份上从轻处理。鉴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并且认错态度好,法官只是对王明镜的父亲进行口头训诫。
昌平法院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记者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