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化房源信息作“饵”预付中介费作“钩”
房产中介“钓”客潜规则揭秘
只要进了中介门,要看房子先交钱,就算找不到中意房,中介费也不能退。近日,记者采访发现,不少租房中介利用这种潜规则,夸大房源信息诱房客上钩,然后用预付中介费把房客套住,最终达到推销出手里普通房源的目的。]交了中介费,想退没门
从2月29日起,记者以一名租房者的身份暗访了烟台几家房产中介公司,结果发现,找准了一套房子上门看房时,不少中介公司首先要求记者交上中介费用,然后以各种理由推拖,再给记者介绍其他房源。
2月29日,在烟台租房网上,记者看好了碧海大厦附近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房源信息表明,这套房子是精装修,房内配备双人床、电视、热水器、家具和灶具,房租为每月550元。记者电话联系后,对方告知是一家房产中介,要看房首先要交上80元钱中介费。3月1日,记者按照指定地点找到了大海阳路上这家万通房产公司,交上规定的80元钱中介费后,记者要求中介带路去看房。在南洪街十二中对面,记者看到了这套房子,一室一厅的房子里除了一张床之外,其他什么都没有,这跟中介公司打出的房源广告出入很大。对此,中介公司负责人解释说,为了吸引房客,很多房源信息都是胡乱填写的。“看房源广告没有用,真要租房还得实地看一下,我这儿房子有的是,看好了哪套就租哪套吧!”当记者想要回中介费用时,中介负责人却称,“看房后,中介费没有退回去的道理,这是行业规矩!”
3月1日,在三站市场附近一家房产中介所,记者看好了一套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房子。真正看了房子后,记者才发现这套房子只有一个单间,厨房、卫生间等都在单间外边,一个单间怎么能说成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呢?中介负责人解释,反正房子确实配备了厨房和卫生间,房源信息略微夸大一下也不为过。见记者对房子不太满意,中介负责人马上又开始介绍起他手中的其他房源,“实在没有你中意的房子,那你只能等着了,等有了你想要的房源我马上通知你,中介费用是不可能退的。”记者还没开口讨要中介费,中介老板就赶紧表了态。先交费因担心房客信用?
还没看房就先交中介费,万一房子看不中怎么办?
采访中,记者询问了大海阳路、文化路和三站市场附近十几家中介公司,他们异口同声地表示,必须首先交上中介费用才能看房,这是中介行业的潜规则。文化路上一家房产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看房先交中介费是中介饭碗的保障,“不交中介费就去看房,房客知道了房子具体地址后,岂不是直接就跟房主联系了,中介有被甩开的危险,那样就真成了‘赔了夫人又折兵’!”对收了中介费不退,不少中介老板解释,这是因为担心房客知道准确房址后去跟房主联系,抢了他们的房源。潜规则让房客任人宰割
正是出于对房客诚信度的考虑,中介行业才形成了这种潜规则,但这种“先收费后看房”的行规却只保障了房产中介的利益,对房客而言难免有些苛刻。采访中,不少求租者表示,他们正是着急租房才会直接去找房产中介,但一些中介所提供的已经过“美化”的房源往往会令他们失望。中介费用交上就不能退了,想要的房源还得等中介找到后再看。暗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房产中介公司都存在房源信息不实的情况,交上了中介费之后,求租者被套住只能任人宰割,一些心急的求租者只能不再要中介费而另外去找房子。
对于一些中介提供虚假房源钓房客上钩的做法,很多中介老板也提出了批评,“潜规则的存在正是出于对房客诚信度的考虑,如果中介提供假房源岂不是也砸了自家诚信的饭碗?”对此,烟台福山法律服务所的唐少磊律师表示,中介所通过介绍房源牟利,这是可以理解的,在法律上也有据可循,中介费什么时候交付,双方可以自行商定,但如果中介存在恶意虚造假房源“钓”房客,这就涉嫌商业欺诈,租房者完全可以要回全额中介费用。本报记者潘庆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