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民营经济发展会议提出,要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优化价格环境,烟台市物价局对2007年以来国家、省、市新制定和调整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可点击市物价局网站进行查询),未公示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仍按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发现乱收费行为,请及时拨打“12358”价格投诉电话进行举报。
2007年以来新制定调整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