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主任“点拨”受贿10余万
群众举报受贿案浮出水面
胶东在线消息 2006年12月13日。10余名群众一起到市检察院举报:驻烟某高校体教部主任李某利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之机,收受索取钱财10余万元。
芝罘区检察院反贪局受命接下了这块硬“骨头”。或者是听到了风声,或者是巧合,李某在被举报之日“蒸发”。
“静观其变,把事查清,把法搞准,把理说透。”芝罘区检察院检察长丛修胜如此叮嘱办案人。在分管检察长崔贤君的直接指挥下,初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007年1月9日,在医院就诊的李某出现在检察官的视线。对于招生受贿案,李某一问三不知:“招生受贿?不可能。体教部招生层层把关,我没有机会,也从没收过学生的钱。”前方执行搜查任务的同志反馈信息:李某家中空空,保险柜里只有一本结婚证书。
这一切都在办案人的预料之中。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大要案指挥中心主任亲临现场,与芝罘反贪检察官一起,在政策攻心的同时,全面搜查证据。
抵押破房筹措6000元“活动费”
侦查大网全部铺开,市区两级院检察官分工合作,对体教部近年来招收的50余名学生逐一谈话排查,进一步获取相关证据线索。经查,初步确定应查找取证学生49人,分布于山东40余个县市区。
2007年1月9日一大早,以胶济线分界,检察官兵分两路,赶赴临淄、广饶、东营、滨州、惠民、济阳等七地市。
1月12日下午,检察官来到临淄,几经周折找到处于穷山僻壤的学生小刘家。说起送礼的事儿,小刘父亲一脸茫然。“检察官,你们搞错了吧?孩子他叔因车祸被撞成植物人,花了20万,亲戚的钱都划拉出来给孩子他叔治病了,还欠着一屁股的债,家里哪有钱送礼?”
检察官返回临淄城里,找到小刘的教练。教练道出的原委令检察官们很吃惊。原来钱是小刘的教练送给李某的。小刘的教练爱才心切,将小刘当成自己的儿子。他此前曾与李某打过多次交道,深知其中“道道”。为了让家境贫寒的小刘能顺利升入大学,这位中学体育教练悄悄地拿出5000元私房钱给了李某。
说起此事,鬓发斑白的教练很无奈,“小刘是个好苗子,我哪儿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么个好孩子,因为穷就上不了学。这笔钱的事,我没告诉任何人,我也不图什么回报,只求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而莒县学生小王父亲的一番哭诉,让检察官们感到颇为无奈。小王的两个哥哥读大学,家里生活困顿。小王的父亲背上家里仅有的一点花生、大枣,敲开了李某的办公室大门,恳求李某帮忙。李某话里有话地说:“不好办啊,为了把握起见,要去托人活动活动啊。”作为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小王的父亲哪里听得懂这些官话?他被客气地“请”了出来。李某随后将在门外等候的教练叫进屋里,劈头就问:“你就没送过高水平运动员?”小王的父亲明白“活动活动”的意思后,四处借钱遭遇闭门羹。为了让儿子上大学,他一咬牙,把栖身的三间破瓦房抵押出去,换取了6000元钱,打入李某指定的银行账户。
千份证据铁证如山难逃法网
10天的时间,办案检察官行程近万公里,先后取得李某及秘书宫某涉嫌受贿罪的证据419份,使案件侦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据检察官统计,在向李某行贿的考生家长中,有70%是刚刚越过温饱线的农民。正如此案公诉人、主诉检察官张所涛在公诉词中所言:要知道,上万元,对他们来说可能是一个天文数字。不知有多少家长省吃俭用,节衣缩食,倾家荡产。
2007年1月24日,芝罘区检察院将李某及其秘书宫某以涉嫌受贿罪予以逮捕。
批捕后的秘书宫某对自己的受贿行为供认不讳。而身为主任的李某则出尔反尔,企图抵赖过关,李某家属还通过律师拿出若干饭费单据,想在赃款去向上做文章逃避处罚。
公诉科主诉检察官提前介入,参与提审,逐一核对相关证据材料。根据主诉检察官提出的建议,办案人再次赴临沂等九地市,取得证言材料67份及相关证据271份,为定案取得充分的证据材料。
2007年8月15日,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宫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后任副主任栽倒“师兄情谊”下
席间闲谈偶获招生受贿线索
2007年9月,芝罘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听朋友闲谈。朋友说,前几天他和另一个朋友李某一起吃饭。李某的儿子刚考上驻烟某高校。李某在酒桌上大发感慨:“现在这社会风气,干什么都得花钱,儿子上大学,光托人就花了两万五!”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反贪局侦查人员当即将该线索反馈至案件线索分析会。检察官认为,此线索不排除学生家长酒后吹嘘的可能性。不过提前录取的特长生不同于普通招生,招生方手中有着相当的自由尺度。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崔贤君当场拍板:应对招生腐败,绝不放过蛛丝马迹,顺藤摸瓜,展开初查。
“师兄情谊”绊倒招生负责人
根据那条“听来”的线索,反贪检察官几经周折,找到了那个大发感慨的学生家长。一系列证据显示:体教部副主任于某在2007年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中有受贿嫌疑。
2007年12月17日,市检察院专门批示:一挖到底,妥善办理。2007年12月18日,于某被“请”上车。讯问室里,检察官单刀直入,几个回合下来,于某便败下阵。
办案人乘胜追击,又挖出于某的秘书孙某受贿案!
与前任体教部主任李某“点拨”式的收受钱财不同,于某是被所谓的“师兄情”击倒。对于陌生人的任何好意,于某的立场十分坚定。然而,几名当年体院师兄弟所托却是不能推辞的。事成之后,师兄弟带来的充满人情味的“感谢”自然也就另当别论了。
2007年12月20日,芝罘区检察官兵分两路,踏上取证之路。2008年2月4日,距离检察机关立案仅48天,因归案认罪态度较好,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对这名继任的体教部副主任于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于某的秘书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记者张得玲通讯员检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