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女司机初某被牟平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
去年7月14日晚9点半,初某醉酒后驾驶微型客车在芝罘区某十字路口与同样喝醉酒骑摩托车的李某相撞。李某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晚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初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杨燕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