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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3·50工程”是指,在“十一五”期间市政府在全市工业系统内筛选50户重点企业、50个中国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和50个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技术中心进行重点培育。对已纳入“3.50工程”中的重点企业,市政府将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实行倾斜;每年进行总结、表彰和奖励,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筛选一次,做到优胜劣汰。
附:
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目标考核
实施“3·50工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机关工作创新奖获奖项目的决定
(2008年2月5日)
2007年,全市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年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市委、市政府决定:
通报表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等7个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县市区;授予中共烟台市委办公室等39个部门“市直机关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烟台市地方税务局等10个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等3家银行机构“烟台发展突出贡献单位”称号,授予烟台市国家安全局等13个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支行等13家银行机构“烟台发展贡献单位”称号;给予王秀臣等18名同志记二等功,给予林建宁等4名同志记三等功,给予王曰义等6名同志嘉奖奖励;市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给予李勃等157名同志记三等功,给予于仁山等834名同志嘉奖奖励。
授予承担八项重要工作的芝罘区人民政府等7个县市区政府和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个单位“高效推进奖”,授予莱山区人民政府等33个单位“突出贡献奖”,授予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10个单位“优质服务奖”;市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对宫志坚等59名“八项重要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通报表彰南山集团公司等30家实施“3·50工程”先进集体,授予宋作文等22名企业法人代表“实施‘3·50工程’先进个人”称号。
对莱州市委、市政府的“孝德、诚德、爱德”工程,芝罘区委、区政府的“烟台动漫基地”,烟台市教育局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等三个机关工作创新奖获奖项目予以通报表彰。
市委、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境界、振奋精神,抢抓机遇、扎实推进,努力在新起点上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率先发展,全面建设文明富庶新烟台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