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长兴县委、县政府日前联合下发了一份文件,明确“禁止机关单位吃年夜饭”,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长兴县县委办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长兴县委领导在不久前召开的县委常委会、“作风建设提升年”工作汇报会等四次会议上,多次强调禁止今年机关部门吃年夜饭,原因有三:一是为保护身体;二是为树立形象;三是为节俭过年。
“往年临近春节,长兴机关单位为‘犒劳’辛苦一年的干部职工,基本都吃年夜饭。”长兴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姚晓明说,事实上,机关单位吃年夜饭的资金多为公款,一桌饭下来动辄上千元,如此奢侈花纳税人的钱,既伤身体、坏政府形象,还极为浪费,“酒桌上你来我往后,每人一个红包,致使年夜饭成为腐败的温床。”
相关文件下发之后,在全县各地执行情况到底如何?姚晓明说,他们通过走访调查,发现绝大多数的机关单位都能自觉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许多部门看到文件之后,还专门打电话来咨询此事,在确认禁吃年夜饭的缘由之后,也都放弃了单位办年夜饭的计划。到目前为止,县纪委尚未发现有机关单位违规操办年夜饭。(张乐、颜晓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