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位农民为了一夜暴富,竟然制造假元宝到外地行骗。2月1日下午,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其中两名农妇汪冬芝、王爱兰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2007年9月初,安徽省安庆市枞阳县钱桥镇石马村的汪冬芝、王爱兰与几位农民在一起闲聊时,偶然听从外面回村的人说外面的人比较有钱、也很好骗。于是汪冬芝、王爱兰伙和几个妄图一夜暴富的农民一拍即合,当即就一起核计如何到外地行骗。
汪冬芝、王爱兰等人将铁块做成元宝的模样,再在外面图上金水冒充元宝,找人写了一封“遗书”。一切准备妥当后,汪冬芝、王爱兰等五人坐车到达江苏省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境内。
9月14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汪冬芝、王爱兰伙同吴兴才、吴天明(二人已取保候审)、汪腊梅(在逃)一行五人携带自制“元宝”13个来到高邮市菱塘回族乡集镇。按照事先分工,犯罪嫌疑人汪冬芝、王爱兰、汪腊梅在集镇物色合适“人选”,吴兴才、吴天明则负责在远处“保护”,以防“不测”。
几经周折,王爱兰觉得被害人越某某可以用来“试手”。王爱兰遂走到越某某面前以问邮局方向为由和越某某搭讪,假装询问金元宝是否可以到邮局邮寄。随后,犯罪嫌疑人汪冬芝上前将包中“元宝”以及“元宝”主人所留“遗书”拿出给越某某看,称“元宝”是两人在地下所挖,当听越某某说邮局无法邮寄时就称携带不便想寄存在越某某家中。贪图小利的越某某便提出将来要分得一点“元宝”,以作酬劳,两人假装为难但勉强同意。为防止“元宝”放在越某某家中发生意外,汪冬芝、王爱兰要求越某某拿出5万元作为抵押。越某某从信用社取出现金5万元并用报纸包好。二人见越某某好骗就又提出押金有些少,要求和越某某回家再凑些钱。越某某将二人带至家中,又找出一些金器、部分现金和价值960元三星E818手机一部。后二人将“元宝”全部寄存在越某某处,并立了字据。
数日后,被害人越某某迟迟不见汪冬芝、王爱兰二人来取回“元宝”而心生疑虑后报警。2008年1月18日,公安机关将其中四人抓获归案。(作者:陈昊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