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政府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们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这几天,家住芝罘区幸福街道办事处福迎街33-13号的张咸涛逢人便讲,幸福之情溢于言表。
近年来,芝罘区实施惠民政策,张咸涛一家还真得到了不少“实惠”。辖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为下岗失业的他找到了一份保安工作,为颅脑外伤不能自理的妻子办理了残疾证,为正在读大学的女儿办理了2000元的爱心助学款,又为他们全家申请了低保,并送来了救济款。
2007年,芝罘区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和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解决了家庭“零就业”、无业青年和“4050”人员的就业问题,探索建立适合该区实际的失地农民就业援助机制。统计显示,去年该区新增就业再就业11790人,其中失业职工再就业5861人,全部876户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1人实现了再就业。2008年,该区还将实现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存量消零。
在困难群众救助方面,该区不断完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2007年,芝罘区的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8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900元提高到1100元。区慈善总会挂牌成立后,“爱心捐助”总额达927.9万元,增幅和综合排名全市第一。
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该区加大投入,出台了企业养老、失业保险扩面征缴、“零就业家庭”、农民工培训、失地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政策,不断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2007年,芝罘区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对新农合试点方案进行了多方位调整,在补偿比例方面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每人每年最高补偿限额由10000元提高到20000元,充分发挥了新农合的保障作用,提高了参合居民受益度,全区城郊居民实际参合率达到90.7%。同时,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保基金支撑能力,确保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记者 夏丹 通讯员 原纲 刘家伟 宋小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