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来自莱山区建设局的胡小宁代表建议提高我市中水利用率,并提出4条合理化建议,供相关部门参考。
据了解,目前我市中水使用有两种形式:一是市政在城市绿化、园林景观、道路喷洒、市政施工等使用中水;二是用水单位或居民小区自建的小型中水处理回用系统,它收集一定区域的建筑物排水,经处理后再回用于该区域。我市属于缺水城市,目前,我市虽建有两个污水处理厂,但所处理后的中水只有小部分被回收利用,大部分直接排入海中,造成城市水资源浪费。
胡小宁代表认为,随着我市城市化建设过程的不断加快,居民小区的规模化以及水处理技术的发展,中水系统的初始和运行费用大幅度降低,建设居民小区的小型中水系统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另外,住房的商品化、小区管理的兴起和完善,为中水系统的投资回报奠定了基础。
他建议:第一,联合规划、环保、建设等部门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在进行市政建设及新规划小区建设中配套中水设施;第二,拓宽中水设施建设融资渠道,采用民间集资、引进外资等方法多方面、多渠道集资,建设起与市场接轨的多元化投资体制;第三,确定中水使用价格,拉大使用中水和使用自来水在价格上的差距,保证中水设施的投资运营费用。(记者 刘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