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
烟台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第十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1月7日政协第十一届烟台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烟台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吕志海同志代表政协第十届烟台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认为报告对十届市政协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对十一届市政协工作的建议切实可行。
会议认为,五年来,十届市政协紧紧围绕全市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不断推动政协工作向前发展,为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向为人民政协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十届市政协委员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会议指出,未来五年是全市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精神、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站在新起点、再创新优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会议要求,十一届市政协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精神,在中共烟台市委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奋发进取,推动人民政协工作再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为全面建设文明富庶新烟台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