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为群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本网记者 李刚/摄
胶东在线消息 昨天,记者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获悉,过去五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一审案件19511件,依法判处犯罪分子23751人,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3725人,占15.7%。因信用制度的滞后,生效判决得不到自动履行已成为新的社会热点问题。对杀人、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仍然是今后重点打击的对象。
报告中披露,五年来,民事案件保持在年受理4万件的水平,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相比前一个五年分别增长15.6%和160%。在刑事领域,除传统的暴力性、侵财性等案件外,一些涉黑、涉毒以及邪教活动等政策性案件也有所增加;在商事领域,有关票据、报险、期权、按揭等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另外,由于信用制度建设滞后,绝大多数生效的判决得不到自动履行,强制执行比率占到全部执行案件的85%以上,因行政部门作出决定或仲裁等需要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达到13403件,占全部执行案件的11.5%,每年新增执行案件在2.4万件左右。
据了解,杀人、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劫、抢夺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犯罪,以及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仍然是今后打击的重点。2007年,中院依法宣判了张振超等18人、高世忠等17人、宋守强等37人三个“涉黑”大案,填补了全省“打黑除恶”案件上的空白。 (梁宵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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