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在车库的车,被水淹坏,车主一怒之下将车库开发商和物管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近5万元。近日,沙坪坝区法院以洪灾造成车库进水属不可抗力,一审驳回了车主的诉讼请求。
今年7月16日,大雨滂沱,钟某的别克轿车停在沙坪坝区双碑某大厦的停车库。次日早晨,钟某发现心爱的车竟然泡在水里。为维修该车,他花了近5万元的修理费。“停车库的排水存在障碍,才导致车辆被淹。”钟某的代理人表示。因此,钟某将停车库所属大厦的开发商及物管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修车费用。
庭审中,开发商向法庭举示了该大厦的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城市排水设施接沟许可证等,证明该大厦是验收合格的。开发商和物管公司提出,天降暴雨导致钟某车辆被淹,是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因此,他们不同意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强降水导致车库大量进水,及随之而来的洪灾,是车库所在大厦的开发商和物管公司不能遇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确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害,属法定的免责事由。因此,法院驳回了钟某的诉讼请求。(记者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