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去年8月22日,烟台开发区工商分局商标广告科副科长兼筹建办主任孙有林同志、办公室科员吕建忠同志在与报复社会的歹徒英勇搏斗中,保护了其他同志的生命安全并壮烈牺牲。11月15日,两位同志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据悉,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行凶歹徒已于12月18日被执行死刑。记者 夏红尧 通讯员 常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