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11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补充通知,明确规定“第二套房”贷款以家庭为单位。至此,一向炒得沸沸扬扬的关于第二套房界定问题终于尘埃落定。记者昨日采访获悉,我市人均住房面积为29.9平方米的家庭,再次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有望仍按照首套房算。
两部委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以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记者从房管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人均住房面积为29.9平方米。这样看来,一个三口之家的住房面积低于89.7平方米,就有望享受这一政策,但借款人应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
对于央行此次出台的补充通知,中国人民银行烟台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定明确以家庭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是实行从紧贷款政策的一个具体表现,也有利于打击炒房行为。(刘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