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我市公交专用道管理使用规定日前拟定。交警部门今天向记者确认了其中关于公交专用道的适用范围、路权界定和行驶要求方面的内容。
公共汽车、厂企班车、校车均可通行
在使用规定中记者看到:在公交专用道内行驶的公共交通车辆仅限于按规定线路、时间运营的公共汽车、厂企班车(交通部门认定的中型以上类型客车)和校车(教育部门认定的中型以上类型客车)。
市交警支队交通管理科科长赵忠民表示,虽然出租车也是公共交通车辆的一种,但由于其行车速度较快,如果在公交专用道上行驶会对其他大型公交车辆造成干扰。允许厂企班车和校车通行是考虑到多数市民的权益,这也是公交专用道使用在我市的一个创新。
专用道实行时段性管理
根据我市具体道路通行状况,已划定的公交专用道将实施时段性管理。每日7:00-9:00和16:00-19:00为公共交通车辆专用时间,其他时间为公共交通车辆优先通行时间。公交专用道在非专用时间内实行公共交通车辆优先通行的制度,其他车辆在让行公共交通车辆优先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依次通行。
规定中同时要求,在设有公交专用道的道路上,公共交通车辆不得在公交专用道以外的车道行驶。公共交通车辆在公交专用道内行驶时,需在规定的站点内依次停靠上下乘客。
移动电子警察将在标示有公共专用道的路面进行管理,对于违章进入公共专用道的车辆拍照取证,同时也对不按规定行驶的公交车辆进行取证。
专用道内禁止超车
为了保证公交专用道路面的行车秩序,规定中明确,在公交专用道内行驶的车辆禁止超车,在专用时间内,其他车道车辆不得占用公交专用车道超车。公交专用道内的限速标准为每小时60公里。
赵忠民介绍说,要想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发展公共交通、控制私人交通的共识,就必须要体现公共交通的优势。公交优先将不仅仅是在地面上划线达到空间优先,同时还将实现时间优先。公交专用道启用后,交警部门将通过完善信号系统,结合公交车GPS系统,使得公交车在到达路口时尽量形成绿波通行,使老百姓切切实实体会到公共交通的便捷。(记者 耿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