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一男子到金店以买金首饰为由,趁营业员不注意,将一条金项链和一枚金戒指抢走。昨天,刘某因涉嫌抢夺罪,被开发区检察院批捕。
刘某,19岁,开发区人。11月3日上午9时许,他来到八角一家金店,店里只有一个女店员。他让店员拿了几款金项链和金戒指给他看。随后告诉女店员回家商议一下,走了。
中午11时许,他又返回金店,让店员把最粗的那条金项链拿给他,他戴在脖子上自称不错。店员说:“有80多克。”刘某让她便宜点卖。店员便先后两次打电话给老板商议价格。接着,刘某又让店员将一个方形大戒指拿给他。双方开始讨价还价。刘某趁女店员不注意,拿起金戒指就往外跑,金项链则一直戴在脖子上。刘某摆脱女店员的追赶,乘出租车到了蓬莱,低价出售金首饰时被抓获。 (培森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