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10月22日讯(记者 周军 通讯员 王屹)记者日前从市物价局获悉,市政府综合考虑物价上涨及广大市民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决定今年暂不调整芝罘区、莱山区供热价格。
具体执行标准为:住宅建筑面积70平方米(含70平方米)以下的,执行18.90元/平方米;超过7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执行22.00元/平方米。非住宅价格,按建筑面积28元/平方米。与供热相关的供热补贴政策不变。企事业单位职工供热补贴发放、报销比例,仍按原规定执行。政府将继续对城市困难群体和低收入家庭进行补助。“三无对象”(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取暖费实行全额补助。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取暖费的65%。
维持芝罘区、莱山区供热价格不变,将使供热企业因难以消化供热成本导致亏损。为保证供热的正常进行,市政府将对供热企业实行补贴,不足部分由供热企业采取积极措施,挖掘内部潜力,千方百计予以消化。供热企业要从大局出发,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供热质量。
另据了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市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在今冬明春供热期结束后,按供热市场化、用热商品化、补贴货币化的原则,着手研究制定供热体制改革方案,对市区供热资源进行整合,从源头上降低供热成本,理顺市区供热价格,实现供热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