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开宝马车接儿子放学被绑架

来源:东南快报  2007-09-27 08:45:50
A+A- | 纠错

  开宝马车去接儿子放学,不料被绑匪盯梢,把母子俩连人带车一起绑架至泉州,并勒索100万元。车主拿出30万元后,“好心”的绑匪不但放了母子俩,还留下200元给他们作为加油费。

  昨日,绑匪晏某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绑架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两名同伙罗某和万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十四年,各处罚金10万余元,三人共同退赔受害人经济损失299800元。

  晏某、罗某和万某是四川老乡,由于文化程度不高,来厦后游手好闲,想合伙弄点钱,于是想到绑架。2005年12月5日16时许,三人窜至厦门市松柏小学门口,一周前,他们就盯上了天天来此接孩子放学的一辆宝马车,而且车主是个女人。

  放学后,趁着宝马车女车主王云(化名)及其儿子小峰(化名)上车之际,三人尾随并强行进入车内。而后,由晏某和罗某持刀威胁控制王云母子,由万某开车,连人带车一起挟持至泉州地区。

  期间,晏某和罗某威胁王云,要求其支付100万元方能放走母子二人。经讨价还价,王云同意付30万元。次日上午,三人将王云母子挟持到工商银行石狮市支行门口,把小峰留在车内当人质,要挟王云筹钱付款。

  王云被迫开了户,尔后以急需用钱为由,要其朋友将30万元打入其所开立的帐户。当日上午9时许,王云将30万元取出,返回车上交给三人。三人随后将王云母子带至一加油站,万某抽出其中的200元给王云作为加油费,而后携款逃离。

  得手后,三人将所得赃款平分,逃回老家挥霍。

  事隔一年多后,公安机关才从其他案件中找到关于这起绑架案的线索。三人回老家后并没有老实过日子,其中的罗某因盗窃罪,在重庆被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罗某被羁押期间,公安机关通过指纹比对,认定罗某参与一年多前在厦门的绑架案。经审讯,罗某交代了该绑架案。当日,公安机关根据罗某提供的线索,在重庆市涪陵一娱乐城抓获万某;次日在重庆一酒店抓获晏某。(记者薛德芳通讯员周赞马)

初审:李刚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相关新闻

胶东头条客户端   简介:提供烟台新闻、国内国际报道、便民信息、网上民声等服务。

烟台公交客户端   简介:随时随地查询公交运行位置,到点准时来接你,等车不再干着急。

新闻爆料

爆料热线电话:8200999
中国电信提供技术支持
网友交流QQ群:41885496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