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河县法官被害案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来源:检察日报  2007-09-27 08: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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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4日,山东齐河县法院法官史现平被害案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路民死刑、张维国有期徒刑十二年,两人共同承担40余万元民事赔偿。

  经查,2002年路新江因琐事殴打刘某,致其左臂骨折,在法庭调解下,路新江赔偿对方1.5万元。路新江怀疑法官史现平偏向刘某伺机报复。今年1月,路新江和侄子路民及张维国到一朋友家中,看到史现平就在附近,3人便持凶器将其杀害。路新江潜逃,至今未抓获。路民和张维国后被泰安警方抓获归案。(记者卢金增通讯员郑春笋)

  新闻回顾:

  男子不满判决伙同他人杀害法官

  近日,山东省齐河警方破获一起法官被害案,9名涉案人员被逮捕。杀人者只是因为怀疑是法官史某在办案时从中作梗,遂伙同他人将这名法官残害于街头。

  今年1月17日清晨,家住齐河县东宋新村附近的宋女士骑自行车送孩子上学途中,发现一座楼门口躺着一个人,头部血肉模糊,周围大片的血迹已经凝固。宋女士连忙拨打110报警。

  经过警方勘查,死者史某,男,29岁,系齐河县法院助理审判员,头部遭钝器击打,致颅脑损伤死亡,死亡时间为16日晚9时左右。

  经警方调查,史某曾在齐河县焦庙镇人民法庭工作,受理过百余起案件,为人耿直,作风正派。而史某的口袋无翻动痕迹,排除了情杀和谋财害命的可能,初步确定为仇杀,并把重点放在死者生前曾处理过的案件当事人身上。

  不久,民警在齐河县潘店镇中屯村史某的老家走访时获悉,2006年,该村村民路江因琐事与同村的刘某发生纠纷致刘某轻伤,当地法庭判决路江赔偿对方15000元钱。路江认为是法官史某从中作梗,一直伺机报复。

  事发当日晚,路江及其侄子路生和路生的朋友张国在刘营家喝酒,席间,路江曾表示憎恨史某,说一定找个机会把他“办挺”。正巧,当晚史某就在距刘营家不远处的顺兴批发部吃饭,被路风发现,便告诉了其父路江,路江当即带路生、张国持铁棍和菜刀出了门,在史某回家途中将其杀害。

  不久,警方便将畏罪潜逃的路生、张国抓捕归案,路江与路生的7名亲属因涉嫌包庇被捕。目前,警方正追捕路江。(文中犯罪嫌疑人均为化名) ( 法制日报通讯员郑春笋信明栋)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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