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发现女友和一包工头的奸情后,和女友一起多次向包工头要挟补偿,前后所得金额达两万余元。昨日,黔江区法院判决向某和李某两人构成敲诈勒索罪,双双被判刑四年。
现年32岁的有妇之夫向某,现年24岁的女子李某两年前经人介绍相识后,开始一起生活。2006年9月27日,一包工头马某到黔江办完事后,找到李某叙旧。向某外出回家,将两人捉奸,随即用手机对马、李的裸体进行拍照,称马某给他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要马某进行补偿。当天,马某写了一万元的欠条,并到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1650元。
从2006年10月到2007年2月,向李两人前后七次共计敲诈马某所得金额23800元。今年2月,向某再次让马某出具了一张4000元的欠条。被逼得走投无路的马某报警。当向某再一次去与马某交易时,被公安机关抓获。(记者肖玉实习生何玲通讯员阮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