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设备公司冶炼工程二部原部长穆某,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下属刘某与业务单位签订虚假合同,套取本单位现金近百万元。昨天,穆某、刘某因涉嫌贪污罪在东城法院受审。
穆某在公司冶炼工程二部任部长,一定额度下,有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5月起,穆某指使其下属刘某,以技术服务费等名义,与唐山唐冶冶金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业务单位签订虚假的购货合同,然后让中钢公司把货款打到三家公司的账户上,他们再将钱取出。通过该方法,2人套取本公司现金95万余元。(记者郭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