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长借招商之名骗取风险金被判14年
冒用学校基建和承包之名骗取风险金的徐兆昌,9月19日因合同诈骗罪被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
2003年,时任昌华中学(私立学校)校长的徐兆昌为了筹集资金扩大学校规模,在明知没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大张旗鼓地在媒体上登出昌华中学基建招商和食堂对外承包的信息。然后,徐兆昌相继与5人签订了食堂承包合同,共收取风险金52万元。之后,徐兆昌又以学校其他项目的基建和对外承包的名义收取风险金及履约金200多万元。风险金交了,施工队却总是无法进场,承包者也迟迟不能接手,于是,施工队和承包者纷纷要求徐兆昌退回风险金。2005年7月,徐兆昌潜逃。今年2月,徐兆昌被抓获。(赵铁梅徐玲何雄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