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套
到年底要提供这么多
9月16日早上不到7点,家住芝罘区只楚街道的徐林吃罢早饭,便早早来到107医院南侧的锦绣花园工地。望着一辆辆工程车进进出出,在附近租房住了11年的徐林憧憬着,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搬到这里,因为他知道,正在此规划建设的经济适用房,正是政府为给像他一样住房有困难的居民专门建设的。“我得赶紧打听打听,怎么才能申请买房,并获得批准。”徐林告诉记者。
当日,在市民翘首企盼了两年之后,随着锦绣新城三期、锦绣花园一期两个项目正式破土开工建设,我市将在年内提供的1200套经济适用住房的消息再次引起众多中低收入市民的关注。对于城市中心区低收入家庭来说,这1200套“栉风沐雨”的经济适用房成了他们最大的期盼。
新小区到底是个啥样子?昨天上午,记者来到烟台市房管局,专门打探了一番。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满足更多中低收入家庭需求,今年建设的这两个经济适用房项目以小高层和高层为主。”烟台房地产协会张经双告诉记者,其中的锦绣新城三期工程以小高层为主,位于芝罘区只楚街道办事处芝水,东靠蓁山,西靠化工路,北接一、二期工程,地势东高西低,北高南低,交通便捷,配套齐全。项目规划用地10.2公顷,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0万平方米均为小高层,建筑密度16.48%。停车位1066辆。除某军区干休所及老年公寓安置用房外,今年可向社会提供经济适用房550套。
另一经济适用房———锦绣花园项目位于第107医院路南侧,化工路西侧。该项目总规划用地18.5公顷,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共设计12栋高层建筑,建筑密度15.6%,绿地率42.7%。其中,一期工程用地面积3.38公顷,规划建设6栋32层的高层建筑,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年底可向低收入家庭预售经济适用房650套。
对于这两项目到市中心区的距离,市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随着年内红旗东路和西山隧道的贯通,10分钟车程便可到达市里。”
2500套
到现在已供应了这么多
从上世纪90年代“安居工程”起步,到近年来大规模组织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市区一大批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圆上了“住房梦”。
昨天下午,记者冒雨赶到锦绣新城45单元居民李女士家。入住两年的李女士正在家包饺子。“房子宽敞了,心里跟以前就是不一样。”几年前,李冬梅丈夫去世后,已经下岗的她带着上中学的儿子一直租住在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里。每个节假日她都想给孩子包饺子,可因为屋子太小,包饺子太麻烦,她一直没有实现这个愿望。直到2005年12月,李冬梅搬进梦寐以求的经济适用房,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儿子也终于吃上了她包的饺子。
烟台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谈起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如数家珍:
从1993年起,我市开始启动实施“安居工程”。市区先后在南郊和幸福区域规划建设了惠安、福安两个“安居小区”,按照政府扶持、单位支持、个人负担的原则,到1998年底共建成住房36.7万平米,有5232户中低收入家庭住上了“安居住宅”;
2001年,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由市房产管理局组建了“烟台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下设一个综合处及芝罘、莱山两个开发部,专门从事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工作,并在只楚办事处芝水统一规划了锦绣新城(A区)“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其中一、二期总规划建筑面积27.5万平米。自2003年以来,我市已连续5年把住房保障工作列作为民服务实事来抓,目前累计建成并供应经济适用房2500套,配租廉租住房975户。
2003年6月9日,锦绣新城建设工地扬起第一锨土,1000套经济适用房和100套廉租房正式开工建设。
2005年4月8日,锦绣新城经济适用房二期工程正式开工建设。二期工程将向市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500套经济适用住房,为特困家庭提供200套廉租房。
2006年,我市出台《关于加强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对经济适用房建设方式进行重大调整,明确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原则上与商品房开发建设联动,实行建、管分开和项目法人招标,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划定区域组织实施。在2006年底挂牌出让的地块中,安排经济适用住房13.5万平米,2007年挂牌的地块中已安排11.5万平米。目前,我市已实施8个联动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较好地解决了原先集中建设中存在的区位环境差、后期管理难等问题。
2007年9月16日,我市经济适用房年度工程锦绣新城三期、锦绣花园一期两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年内,两项目将提供1000余套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条件
今年暂未定,以往可参考
经济适用房,力求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问题。那么,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多年来,我市相继推出一系列措施。市政府专门出台明确规定,可申购“经济适用房”的居民家庭只限于每年家庭收入低于4.5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和平均每人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
目前,2007年度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时间暂时未定。2006年市中心区经济适用房申请者条件可为市民借鉴:申请者必须是拥有市中心区(芝罘区、莱山区)常住非农业户口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其中,无房户是指现无住房或未曾有过产权住房。家庭年收入在4.5万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下的家庭。已婚夫妇,只要一方具有市中心区(芝罘区、莱山区)户口,符合上述条件即可申请。未婚人员,达到晚婚年龄也可申请经济适用房。但必须参加按年龄、户口来烟时间、家庭年收入等因素的统一排序,依次选购。
今年政策目前还未最后敲定,中低收入家庭一定要关注相关信息。
今后目标
“十一五”中心区将建1万套
目前市中心区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情况如何?正在建设的经济适用房能否满足住房困难户住房需求?烟台市房管局房改科负责人介绍,今后,我市在住房供应上,将建立“市、区政府负责、各部门共同参与、分级供应、阳光操作”的机制,“十一五”期间,中心城区将建设经济适用房1万套。
据介绍,截止到2005年,芝罘区、莱山区等我市两个中心区居民申报经济适用房的户数共有8000多户,通过初审合格的有5400多户。按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今后5年内,中心区将建设经济适用房1万套、80万平方米,目前已落实项目计划36万平方米。市中心区的篆山小区、锦绣新城C区等都有经济适用住房集中建设项目,芝罘区黄务街道办和莱山区初家街道办也将成为今后经济适用住房的主要建设区域。
经济适用房是如何建设与分配的,是市民关注的焦点。市房管局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住房供应上,建立了公开房源信息、公开申购条件、公开办理程序、公开现场销售“四公开”制度,严格实行申请、初审、复核、排序、公示、销售“六步走”程序,由微机自动打分排序,并在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按序选号,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在省内创出了新路子。
另外,对今年经济适用住房房价、申购条件等问题,记者从市房管局获知,预计9月底政策将出台并向社会公开。房管部门表示,申购条件细则中心内容依然是“优先解决无房户,确保实现中低收入家庭‘居有其屋’”。实际操作中,房管部门将对所有申购家庭的年收入、在烟时间、年龄等诸多因素进行微机录入排名,并向社会公示,确保先解决最困难的家庭。记者 夏红尧 实习生 王洋 通讯员 张经双 高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