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李某与同居的包工头发生关系时,被李某事先安排的“老公”当场捉奸并索要20万巨款。前天,怀柔法院认定李某构成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决其5年6个月有期徒刑。
河北人李某来京多年,但一直没有正式工作。2004年2月,李某结识了已婚包工头张某。此后不久,两人开始同居。同年4月的一天,二人在李某出租房内发生关系时,一名男子闯入,用相机拍下了两人的裸照,并称张某勾引自己的老婆,要求赔偿自己“遮羞费”。之后的半年时间里,李某以给张某老婆看裸照相威胁,分几次从张某手中获得了20万元“遮羞费”。
今年3月,李某通过电话再次向张某索要钱财,但张某未予理睬。随后,李某以和张某有经济纠纷为由,上门索要。张某报警后,李某被警方抓获。
庭审中,李某为自己辩称,拍裸照是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而那20万元是张某还给自己的欠款。但检方出示的人证、物证证实,李某的辩解不成立。而捉奸当日出现的男子孙某,实际是李某请来的托儿,且与李某关系暧昧。
怀柔法院认定,李某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故判处其5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赔偿被害人张某20万元。(记者王阳通讯员刘广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