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惨遭大货车辗压致死 海港交警9小时神勇破案
——烟台港公安局交警大队侦破“8•8”重大肇事逃逸案纪实
肇事的大货车
民警在货场杂草内寻找证据
技术民警在提取肇事大货车上的痕迹物证
民警在审讯肇事逃逸的司机安某
胶东在线网9月4日讯(通讯员 范辉杰 韩延吉 范涛 任永杰)8月8日,烟台港交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历时9小时,成功侦破当日凌晨发生在芝罘区环海路立交桥的一起重大肇事逃逸案,将肇事司机和车辆一举查获。8月23日,肇事司机安某被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凌晨,女子惨遭大货车辗压
8月8日0时50分,烟台港交警大队值班电话骤然响起:民警同志,在环海路立交桥北头一名妇女被卡车轧死,卡车逃跑。案情重大,值班民警在迅速将案情向大队领导汇报的同时,立即赶往事发现场。
在现场,民警发现一名妇女头东脚西侧卧在立交桥路面中央,头部遭辗轧破碎,已经死亡。民警立即用警戒带将现场保护起来,5分钟后,交警大队大队长麻名军以及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赶到现场。
四路民警果断出击
麻名军大队长了解现场情况后,当即派出四路民警展开调查工作:第一路对现场周围群众调查访问,争取获得一手资料;第二路立即到辖区的烟台港、环海路客运站对当晚到港下船的大货车和将于当日早晨乘船的滚装车情况进行排查;第三路同烟台市交警支队联系,调取8月7日晚11时至8月8日1时之间,途经环海路的大货车路面监控图像资料;第四路立即与“同三”高速、“206”国道等出入烟台市的卡口联系,查堵可疑的大货车。
调查中获得重要线索
在现场的调查访问中,民警从一途经此地的面包车司机口中了解到一个重要线索。面包车司机王某告诉民警,肇事的大货车好像是蓝绿色的“斯太尔王”拖挂车,车号好像是“苏C72XX挂”。当时他与朋友开车经过环海路立交桥准备下坡,从后视镜里发现后面追上来一辆“斯太尔王”大货车。于是他们往路边让了让,大货车即从他们左侧超了过去。
与此同时他们发现快到立交桥下桥处有一个人从路边上了立交桥,只见“斯太尔王”大货车车头躲了一下,紧接着听到“嚓”的一声,好像那个上了立交桥的人被压了。这时“斯太尔王”大货车放慢了车速在桥下停了下来。不过,车只停了一下,没有下来人,就又开走了。他们加大油门追上去看到“斯太尔王”大货车的车号好像是“苏C72XX挂”。
堵截途中巧遇可疑大货
7时许,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范涛、民警王志强驾车前往“同三”高速堵截卡点。在“同三”高速“零点”立交桥附近,民警们发现一辆“斯太尔王”大货车正在驶上“同三”高速路入口,车号好像是“苏C72XX挂”。到了近处民警仔细一看车号是“苏G72XX挂”,“C”和“G”十分相似,很可能这就是目击者看到的肇事车辆。
民警立即靠了上去。在民警的示意下,大货车靠路边停了下来。车上除了高大粗壮的男卡车司机外还有一名中年男子带了个十四五岁的小男孩。这是不是那辆肇事逃逸车呢?
内查外调案件侦破工作艰难前行
在烟台港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面对民警的讯问,大货车司机安某对环海路立交桥肇事逃逸案矢口否认。不管民警怎么问,安某就是一句话:不知道。
但在与民警的对话中,安某承认:8月8日0时40分许,其驾驶“苏G72XX挂”号大货车从事故地点经过,但没看到有人上立交桥。下桥后,其驾车从烟台港2号门进入烟台港三期货场,在车上睡了一夜,早晨6点多卸完装载的打桩机后准备经“同三”高速返回连云港老家时被交警截获。
在对安某所驾驶的“苏G72XX挂”号大货车检查时,民警也没有发现明显的刮碰痕迹。
案件侦破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案发时大货车上原来还有第二人
7时30分,民警从烟台市公安局调取了环海路大路口监控录像,证实0时40分至1时案发期间只有“苏G72XX挂”号一辆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进入环海路立交桥。这证实目击群众的说法比较可信,而安某可能因侥幸和畏罪心理在同民警说谎。
办案民警调整审讯策略,避开肇事与安某谈起了货运买卖的事儿。放松警惕的安某无意中露出当时车上还有一个人——所运输的打桩机的货主。民警立即与货主王某取得了联系,并在烟台市区一旅社内找到了王某。王某见到民警第一句话就是“那事跟我没关系。”民警一听,顺势追问“什么事?”王某说“大货车轧人的事呗。”之后,王某一五一十的讲了事情的经过。听完后,民警心里豁然开朗:安某不但交通肇事逃逸,而且毁灭肇事证据。在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技术人员的大力协助下,民警从“苏G72XX挂”号大货车左后侧轮胎上提取了细小的人体组织,经DNA检测比对与死者一致。面对铁证,安某再也无法狡辩,如实供述了犯罪经过。
8月7日上午,安某驾驶“苏G72XX挂”号大货车装载打桩机与货主王某、车主李某及李某的儿子从日照开往烟台。8月8日0时50分左右,安某驾车行至烟台市环海路立交桥北头快下桥时,看到立交桥上一个人,安某点了一脚刹车,同时轮了一把方向,车头躲过了那个人。惊慌中的安某把车停在北头路边,把头伸出车窗向后看了看,没看到什么。安某心里想多半可能是轧到那个人了,但现在夜深人静跑了就跑了。怀着这种侥幸心理,安某没有下车仔细查看到底有没有轧到人便随即驾车逃离了现场,从烟台港2号门进入烟台港货场。停车后,安某来不及熄火就来到车的左后侧查看,发现车的左后轮上有血迹和人体组织。此时的安某明确的知道自己的车肇事了,但他一错再错,不但没有报警,反而拿起车上的抹布把车上的痕迹擦了个干净,妄图消灭肇事的证据,逃避法律的制裁。
悔恨的泪水挽救不了已铸成的大错
交待了犯罪经过的安某,流出了悔恨的泪水。安某知道自己一错再错,错上加错一步一步把自己逼进了死胡同。在烟台市看守所里,戴着手铐的安某,流着泪请求民警向死者家属转达他深深的歉意,并请求帮助通知从连云港老家赶来的他的老父亲早点回家,帮忙嘱咐他常年有病的媳妇不要断了药。
安某今年30多岁,是家里的顶梁柱,常年靠开大货车养活一家老少。看着安某这个样子,民警着实有些可怜他,对他的家庭表示同情,但法律是无情的。民警介绍说安某如果当时及时报警了,这不过是一起再普通不过的交通肇事案,而安某肇事后逃逸,逃逸后毁灭肇事证据,行为性质发生了质的改变,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