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刊登的位置每天收取10元-30元不等的费用律师认为网站提供了服务可以收费
专业失物招领网收费引争议
正方:适当收费可理解完全免费不可能
反方:寻找失物可通过公安局没必要花钱查找
丢了东西怎么找,是报告警察“叔叔”还是选择广播、报纸做广告?记者近日发现,一个名为“中国失物招领网”的网络寻物平台悄然火爆,但在收费问题上却引发市民争议。
连线网站
发布信息每天收费数十元
记者登录该网站后发现,其共分为寻人、寻物、寻宠及招领信息四大板块。一条条的寻物启事和走失人的照片在首页滚动播出。按照位置、文图的不同每刊登一条信息收费大致在10元-30元/天。
该网站的创始人之一高浩对记者表示,创办之初一直免费,由于运营成本加大,从今年6月中旬开始收费。
“这个价格算是‘成本价’,而且对教师、老人等特殊群体网站仍然免费为其刊登。”高浩解释说。
各方反应
正方:
适当收费可理解完全免费不可能
“网络的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这是毋庸置疑的。因此寻物平台出现‘电子版’也很正常。”在写字楼上班的张惠说。
至于刊登消息是否应该收费,曾于上个月在失物招领网刊登过寻物启事的朴雪认为,适当地收取费用无可厚非。“它的价格比在报纸、广播中播发启事的价格要低得多。”朴雪说,作为一种商业模式,如果要做到完全免费确实不太可能,只要能一直保持合理的价位,她觉得是可以接受的。
反方:
寻找失物渠道多不必花钱发信息
但同时也有人对此存疑。“信息条的滚动速度很快,和报纸比起来,它的留证性比较差。”网民赵洋提出了他的看法。
而反对者主要质疑网站资质。“它毕竟不是政府的网站,而且听说它在创建之初是不收费的。那为什么不从一而终呢?”北京工商大学的学生小田在质疑的同时也表示无奈。
家住六里桥的陆道琴女士说:“公安局有招领处呀,可以通过那里找。现在论坛那么多,发布消息的地方很多,为什么非要花钱到它那里发布消息?”
律师说法
网站收取费用体现公平
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的孙勇律师对此表示,网站为失主发布信息,提供了服务,因此它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合理的,这也是公平的一种体现。
孙律师还说,今年10月1日起将施行的《物权法》明确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也就是说,拾得人打电话或者为权利人送遗失物等产生的费用,拾得人都有权向权利人索要。
警方表态
可免费发布到首都之窗
记者发现,市民遗失物品可到北京市公安局拣拾物品招领处查找,它是北京唯一专门管理捡拾物品的机构,是无偿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窗口。招领处的沈警官对记者说,如果是价值较高的物品,公安部门会将其公布在首都之窗网站上,这期间不向市民收取任何费用。
1.当您发现自己的财物丢失,首先应回忆自己丢失的时间、地点,并到遗失地点查询,若查询无结果,可到招领处查询登记(地址:西城区德外新德街29号)。招领处设有物品展柜,周一至周五8:30-17:30接待群众上门查询、认领。
2.节假日及下班后可电话查询,热线电话62366749。
3.上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bjgaj.gov.cn。
(文/实习记者林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