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
烟台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为群的提请,于2007年8月3日任命:
王瑞芳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建武、王积国、牟媛鹏、蔡志敏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瑞芳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