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7月11日上午9时整,所有中国籍船舶将统一鸣笛1分钟,当天日出至日落还要挂满旗,以纪念我国第三个“航海日”。
按照交通部规定,7月11日日出至日落,中国籍民用船舶、中国航运企业拥有或经营的非中国籍船舶挂满旗。我国航运、港口、船舶代理、海事、救助、水运工程等涉海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可参照船舶挂满旗的方式悬挂旗帜。同时规定,除在限制鸣笛特殊水域或在港作业的船舶外,中国籍民用船舶、中国航运企业拥有或经营的非中国籍船舶实施统一鸣笛,具体时间为:7月11日上午9时整始,持续时间为1分钟。(记者 孙向晖 通讯员 郝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