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6月14日讯(通讯员 邱春波 张岐三 高克荣) 为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弘扬社会正气,提高社会文明水平,日前,莱州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关爱他人、爱护环境、奉献社会”爱德工程建设的意见》。要求到2008年底,深入组织开展“十大爱心行动”,其中,由工会牵头组织开展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也被纳入到“十大爱心行动”大盘子之中,充分反映出莱州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十大爱心行动”包括:爱心救助、志愿者助残、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文明出行、家园保洁、环保监督、文明祭祀、爱心认领、无偿献血、回报家乡十项内容,旨在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十个方面入手,建立长效评议和推进机制。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行动将围绕“依法维权、共谋发展、互利双赢”的目标,在全市各类企业中扎实推进依法执行劳动合同、规范用工行为、实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等工作,重点解决保险金缴纳、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环境和时间、安全生产、保障工资福利等职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教育广大职工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热爱企业,团结互助,尽职奉献,确保到2008年底使85%以上的企业进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