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一网民通过“网上民声”留言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我公司是在烟台市参的保,如果我在牟平区生育的话,可以报销生育费用吗?
对该网民咨询的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回复:不在定点医院生育的须经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批准方可报销,烟台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为:毓璜顶医院、烟台山医院、107医院、烟台中医院、芝罘医院、凤凰台医院、妇幼保健院、开发区医院、莱山第一人民医院、海港医院、万华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