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昨天,芝罘区在市区文化广场集中宣传市政府关于《养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将全面启动违规养犬集中整治活动。
据介绍,今后犬只交易经营者必须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临时经营者必须到大庙、幸福祥和、文化路等花鸟市场工商所办理犬只临时经营证明。违者将按照《无照经营取缔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收犬只并处罚。所有进入市场交易的犬只必须佩戴公安和畜牧部门颁发的相关标志牌。体重超过15千克的犬只,禁止进入市场交易。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区城管执法大队今后将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整治:违反规定时间、地点出户犬只的;遛犬时违规携犬的;对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携犬人未及时清理破坏环境卫生的;违规占用公共场地售犬和养犬等。(姜辉 温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