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释疑养犬新规:养犬审批手续免费
办手续要带房产证 养犬扰民行为认定
胶东在线消息 办理养犬手续究竟需要多少钱?为何不允许饲养体重超过15千克的大型犬?……《烟台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发布后,本报连日来接到很多市民的咨询电话。昨天,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就部分热点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释疑一:养犬审批手续免费
据悉,在省有关部门未出台相关收费规定之前,我市养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审批手续是免费的,对犬只进行强制免疫时,仅需缴纳预防注射费(30元/只犬)以及防疫疫苗费。
释疑二:新规适用范围细化
《烟台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适用于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市建成区。具体为:
芝罘区:幸福、世回尧、东山、毓璜顶、向阳、通伸、凤凰台、奇山、白石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只楚、黄务、芝罘岛街道办事处及卧龙管委辖区内的已建成小区。
莱山区:轸八高速路以北、迎宾路—滨海路以南、轸格庄立交桥以西。
福山区:(一)高新技术产业区:蒲湾、盐场、姜刘疃、小陈家、泊子、永福园;(二)清洋街道办事处:东关、东北关、南关、西关、西北关、城西、泉水眼、兴华庄、东留公、西留公、栾家疃、宋家疃、前埠、大沙埠、芝阳、山后、城里、銮驾庄、下夼、朱甲山、史家庄、曾家庄、三里店;(三)福新街道办事处:山前李家、楮佳疃、垆上;(四)门楼镇:南涂山、房家疃、卫家疃。共计35个村(居)。
牟平区:沁水河以西、鱼鸟河以东、雷神庙大街以北、烟威高速路以南(包括盐滩村和养马岛)。
经济技术开发区:夹河桥以西、秦山路以东、同三高速路以北至海边。
释疑三:办手续要带房产证
据介绍,养犬人应本人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及拟养犬只到其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养犬审批手续,派出所对养犬人资格、养犬场所条件以及拟养犬只等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将为养犬人免费办理准养手续,发放标志。
自2007年1月5日起,各相关派出所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内,统一开始受理养犬申请。养犬人在新的养犬管理办法施行前已取得犬只的,也应按新的管理办法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一是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户口本;外来人员的暂住证;外籍人员的护照等。二是养犬场所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房产证、租房合同书、购房合同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养犬场所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释疑四:杠为啥是15千克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体重超过15千克的大型犬只在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时,无论其习性如何,往往会对他人特别是老人和儿童造成严重的心理恐慌,处置不当易发生伤人事件。同时,由于该类犬只体型较大,犬吠扰民问题也相对比较严重。特别是养犬人对其管控能力有限,一旦成为狂犬,其对他人造成的伤害也将是极其严重的。因此,我国许多城市都对大型犬只的饲养实行严格控制。
《烟台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在制订过程中,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我市养犬实际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积极借鉴外地经验,经过反复协调,兼顾养犬人和非养犬人两者之间的利益平衡,放宽了对犬只体重的限制(原规定不超过8千克),最终确定了严禁饲养体重超过15千克的大型犬只。
释疑五:定时遛犬减少骚扰
新《办法》规定每日的19时至次日7时之间确定为可外出遛犬时间,这主要是考虑到完全禁止养犬人外出遛犬是不符合养犬实际情况的。由于在该时段,市民特别是老人和儿童等易被犬只骚扰的人员外出几率相对较低,因此,确定该时段为养犬人的遛犬时间。这样既解决了养犬人外出遛犬的实际需要,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犬只对他人可能造成的骚扰问题,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原则。同时,允许在限定时段外出遛犬,还能够使环卫人员及时发现并清除养犬人未按规定清除的犬只粪便,不至于长时间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释疑六:养犬扰民咋认定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养犬扰民主要表现为养犬人所饲养的犬只缺乏管教,存在经常犬吠或有其他不良习性和活动,从而影响他人休息、干扰侵扰邻里及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等;放任犬只恐吓他人主要表现为:养犬人对其所饲养的犬只不加约束,对犬只恐吓他人的情形持放任态度,对他人造成精神上的惊吓等;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养犬人利用各种方式唆使犬只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 (张晋 孙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