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房产新规出台后,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市民经常遇到一些不明白的条款,甚至有些人未雨绸缪的研究起了条款,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专家的解答。
如何认定第二套房
牟平的赵先生来电问,我是一个商人,早几年在烟台市区及开发区、牟平区分别购买了3套房产。如果现在出手,根据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那怎样去界定我的房子是不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呢?由哪个部门来界定?
家住南迎祥路的李女士称,当时买房时考虑到家中两位老人早晚过世,孩子将来的继承问题会有麻烦,当时听说还要带齐了各种手续去“遗产公证”,所以在去年办证时就直接将独生女儿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可根据新规,如果女儿再次购房时,就成了第二套房,一旦想卖掉,是否在“免税”行列呢?
刚结婚不久的小马先生也来电问:我们夫妻将名字同时写在房产证上,如果其中一人再买房时都算作第二套住宅,那样是不是就“无税可免”呢?
房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对上述问题作了如下解答,由于目前对第二套房课税措施尚未正式实施,对于市民的第二套房产认定过程比较麻烦,目前没有相关具体实施规定,导致“没有婆婆”,所以,现在的多数房产交易,还是将所出售房产算作“家庭惟一生活用房”,享受5年后交易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办法。
有房产中介人员表示,现在对第二套房购买时还尚未征收重税,再加上银行个人房贷竞争激烈,所以从买入到卖出,第二套房认定也不过是“走马观花”。
房产中介:
多数人表示接受,避免纠纷
极少数人想到规避“个税”
相比于国家税务总局8月1日才开始强制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烟台作为首批试点城市,自3月份就已对“购买5年内交易的住房”开征20%的个税。记者从房产交易中心及市区几大中介公司了解到,烟台市民对交易个税,表现得“非常理性”,条例实施近半年来,鲜有市民提出“避税”。业内人士认为,这与烟台的房价有关。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其他大城市及大连、青岛等烟台周边城市的房价相比,在烟台一套100平米的房产约价值30到50万元之间,这个数字在上述这些城市中是较低的。作为二手房交易,所需费用自然相对较少,不值得去“玩花招”。
也有房产专家指出:个税属于差额征收,逃税难度加大,再加上前期的一些逃税纠纷余波未了,市场使消费者更加理性。重要的一点就是法规的严密性,规定指出,房屋从契税、营业税方面,交易前必须由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来确定房屋原值。与营业税相比,逃避个税难度系数明显加大。以作低房价为例,由于营业税全额征收,作低成交价不仅利于卖方逃避营业税,还可以使买方少交契税,拥有共同利益,因此买卖双方更易达成一致。而个税是差额征收,作低房价利于卖方,但对买方来说,如此操作则意味着再次转让时将拉大买卖差额,增加出售成本,这是逃税减少的主要原因。
中介公司“门可罗雀”
八月二手房产交易进入清淡期
昨日记者走访了烟台几家大的中介连锁公司发现,许多中介公司因七八两月连续出现的“清淡期”,有的门店甚至一天见不到一个购房者,咨询电话寥寥,接待员收入锐减导致行业信心不足,有的甚至纷纷转行或跳槽。在市人才市场,不少房屋中介打出了“招人启事”。“现在是淡季,连个买房人都没有,又怎么会逃税呢?”一位中介老板有些无奈的笑称,“新规的出台,的确抑制了二手房交易的‘频繁’性。”记者 栾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