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从昨日开始至2005年3月31日,暖气将伴随着居民度过寒冷的冬天。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烟台市热力公司、烟台华阳热电公司、烟台市民生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厚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海港小区供热站等供热企业,将同时运行集中供暖。昨日凌晨零点起,家住市区的用热户会发现,家里已经暖意融融。居民家中有的已达到了规定的温度,而有些还未达到。当你遇到问题该如何办,晨报将为你解答。
◆家里的温度不到16℃,怎么办?
“我家的暖气为什么不热?”许多居民来电询问。热力办工作人员答复:
最大的可能是滞气。这是因为管网滞气流通不畅所致。用户可以联系区域供热公司或所属的供热站,由工作人员前往调试,千万不能擅自改装或拆卸供热设施。
如果管网并非滞气,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时,可要求供热单位测温。供热单位应及时进行测温。用户对供热单位的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供热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机构进行复测,也可以申请社会公正计量行(站)进行复测。对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单位应于24小时内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供热单位应当承担供热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不属于供热单位责任的,供热单位在向用户讲明原因的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使其温度达到规定的温度,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私自改造采暖设施影响供热,怎么办?
记者自500供热公司了解到,每年采暖期间,都会出现用户因装潢等原因私自改造采暖设施而发生漏水、温度不达标的事件。《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私自将自建的用热设施与供热管网连接;擅自改造、拆卸用热设施;擅自改变热用途等。
由于室内装修改造、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因改造室内采暖设施等原因,影响采暖效果的,责任由用户自负;给单元楼内其他用户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的,责任由该用户承担。
◆交了采暖费但不能享受供暖,怎么办?
500客服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有关规定,如果单元楼内的缴费率不足70%,供热公司将不会供暖。虽然有的用户按期交上了采暖费,但因其单元楼整体缴费没有达到70%,供热公司则会将居民缴纳的费用如数返还。如果因居民延误交款时间而造成单元楼整体供热时间推迟,供热公司将按实际采暖天数收取采暖费。
对于既不报停,又不缴纳采暖费的用户,供热公司将在采暖期过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昨日是第一天正式供暖,有很多小区的居民家中出现了暖气不热、温度不达标、暖气跑水的情况,有关部门表示,将尽快为居民解决这些问题。(记者 赵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