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6月4日发生在市区解放路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全方面调查核实,昨日有了初步结果。这起交通事故肇事车共冲撞车辆16辆,造成1人死亡,5人受伤。肇事司机孙军强昨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市交警部门调查查明,6月4日下午13时50分, 家住芝罘区黄务街道办事处的孙军强,驾驶鲁F—08308“鹏翔牌”重型自卸车,装载8吨铺路沥青,由塔山隧道沿山海路从南向北行驶,当行至南迎祥路与红旗中路交叉路口时,刹车出现失灵,司机孙军强无奈驾车向解放路驶下。由于解放路该路段坡陡,货车先后连撞16辆过往车辆,其中客车1辆,摩托车1辆,助力车1辆,小型汽车13辆。昨日中午,市交警部门根据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1条规定,依法将肇事司机孙军强刑事拘留。
发生在解放路的这起重大交通事故引起市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市政府近期将组织安监、交警等部门对市区部分坡陡路段进行现场勘查论证,将采取禁止货车通行及限制速度等管制措施。(曹杰 孙向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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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