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管道渗漏地下室“水漫金山” 物业开发“踢皮球”

来源:烟台晚报  2002-12-29 09: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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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棚里的管道漏水,导致整座楼的住户用水紧张,想维修,还要自己掏500元钱。住在世秀新区的张先生最近碰到的一件事,确实让人心烦。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所居住的房子,楼底下自来水管道漏水已有很长时间,但一直没有修理。直到本月18号情况严重了,物业公司才把水阀关上,每天晚上5:30—8:00定时供水。而且要求每户交500—700元的维修费,改换自来水管道,否则就停水。记者在现场看见,由于水不断外渗,楼下空地和道路上布满水洼,墙面潮湿处有白色的盐渍,漏水情况已相当严重。

  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来水管道出现问题,是建筑质量存在问题,在两年保修期内应该由房屋开发商负责。但开发商“宏达”公司则认为,这座楼1997年就已经竣工,房子产权转移后,应该由产权单位即房主个人负责,解决办法还是要通过物业公司联系维修。

  而世秀新区物业公司则表示,虽然住户在买房时已经交了4%的维修费,但那笔钱一直没有拨下来,维修费用太大(两种改换管道方案,分别需要6000元和8400元),物业没有能力出,所以只能让用户自己掏。

  据了解,张先生的房子是通过住房管理公司买的,虽然1999年就已经入住,但产权证直到今年4月份才办下来。这样一来,两年的保修期该从何时算起呢?一座楼12户居民,都等着相关单位给个说法。

初审:孙玲姿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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